在澳大利亚,保护动物有一套完整的法律程序,虐畜是重罪,如果被举报虐畜,RSPCA(皇家动物保护会)有权随时进入搜查,不需法庭搜查令,比警察权力还大。同时,无主流浪猫狗都由RSPCA收容,经他们寻找收养的家庭。
回到中国,如果是按一个正常的民主国家的管理程序,就应允许各地的宠物报护人士组织起一个机构,推动建立法律和相关的执行机构,靠组织起来的力量才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