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排期的问题

来源: 2007-05-21 09:57:3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许多律师都说我可以用我太太的出生国参加排期,这意味着我可以同同时递交I-140和I-485。但公司为我请的律师坚持说这个说法只适用于consular processing application,不适用于in-country adjustment filing。

各位大侠是否知道确切的规定以及出处?

多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