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我的律师,他说回国以后可以将我的NIWEB2移到广州. 但是, 批准后我仍需提供在美国同领域的JOB OFFIER. 我记得以前在这网上说只要在中国从事同类工作即可. 到底应刻如何, XIAOBAITU能给个答复吗? 如有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能给个LINK 吗? 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