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赞成关于I-140阶段不用通知CIS换地址的意见,但是必须要你的雇主

或雇主的律师出门才能换。
根据USCIS网站上的解释,在搬家10天之内不通知移民局,可以导致身份失效甚至被remove,这包括任何非美国公民身份,甚至绿卡持有人,虽然现实中移民局很少这样做,但是还是按照规定做比较好

所有跟帖: 

大小姐,这个问题可以用AR11来解决 -GCLuck- 给 GCLuck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13/2006 postreply 10:14:01

除了AR-11,审理案子的服务中心也是要通知的,AR-11不能自动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87 bytes) () 07/13/2006 postreply 10:18:44

You are right. AR-11 is required for address -PurpleBlue- 给 PurpleBlue 发送悄悄话 (183 bytes) () 07/13/2006 postreply 10: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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