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LG现在都是F-1身份。由於这次排期政策变化,他打算在10月1日前一起递交I-140和I-485(NIW)。而我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以Spouse的身份和他一起在10月1日前把材料交上去,要么等我LG差不多批下来之前再递交。前一种的风险自不用提,但是如果选择后一种方案,如果我LG的申请批准了,在新的政策下,我是否还是能够得到工卡,这样取得的工卡与绿卡在美国找工作有多大区别?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