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丑不可外扬说起

来源: 邹坚峰 2021-05-19 04:43:1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225 bytes)

家丑不可外扬我是同意的。大家都是要面子的。

问题是什么叫家丑?家丑是一个家庭的“暗毛病”。这些“暗毛病”不以人的主观意志所引发,是被动的存在的;不是想没有就可以没有,想有就可以有的;是只存在于家庭内部,而不会影响别人家的。不像新冠病毒,一不留神会蔓延到左邻右舍。谁家没有一些说不出口的隐私呢?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家丑不可外扬是保护家庭社会尊严的一道伦理屏障。

然而我们常会把发生在家里的触犯刑法的事也当作为“家丑”来设定,比如家暴,比如欺凌,比如性侵。在这些家庭里,受害者作为弱势方不能获得来自家庭内部的第三方力量的保护,让自己活在免于受侵害的自由里,而这些伤害有可能还会继续不断的重演,那么我认为这样的家丑不如让它外扬,而且外扬的越快越好。如果没有办法外扬给公安,外扬给邻舍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与其说这些是 “家丑”,不如说更像是 “家恶”。

因此“家丑不可外扬”这句话须谨慎运用,如果运用不当,会被人拿来掩盖罪行,扬恶抑善。

家放大了是国,家和国是连在一起的。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正如家有家丑一样,国也有国的丑。一个国可以有许多丑,反映在社会上官商勾结、行贿受贿、欺行霸市、男盗女娼、拐卖儿童、假冒伪劣、食物有毒、数据造假、对别人的灾难欢呼叫好……这些“丑”依我看每一样都是恶。

国“丑”要不要扬? 我是这样想的,一个国如果认定百姓是主,那么发生国中的丑至少得让百姓知道,这就像发生在家里的丑要让家长知道一样。如果一个国的主媒对这些“丑闻”已经有播报,那么有人即使“扬丑”也会变得多余而没有市场。反之,如果主流媒体不披露少报道,或者文过饰非、掩恶溢美,或者坏事当好事说,那么人们借助电脑手机,通过网络来“外扬”,就可以看做是对公共信息缺失的一种补白,无可非议。其结果是让百姓知情。

让D们不舒服的是百姓对丑闻的传扬都是很有热度的。这种热度一部分来自于人们对“丑”的深恶痛疾,通过“扬丑”达到“揭丑”“挞丑”的目的,让“丑”暴露在阳光之下,无处躲藏。让公众留言发帖来评判,针砭时弊,赏善罚恶,这很正能量。忠诚不只有赞歌,还有挞伐,这是曾经被人定义过的“第二种忠诚”。热度的另一部分不排除来自大众小民的某种娱乐消遣心态,吃瓜旁观,起哄架秧子。但这很要紧吗?

D们对眼中的“丑”可以视而不见,无限宽容,却只要见有人在转发揭露,即刻蹦跳起来,挥舞“抹黑论”“递刀子论”的大棒,甚至祭出“汉奸” “卖国贼”的帽子,喊打喊杀。这些貌似“爱国”的行为,变成了罪恶的同谋,实质是误国。这里我要说的是如果因为某些既得利益的牵扯,或者身份的限制,D们不能做到起来“揭丑”,还可以保持沉默,但至少不能抵牾别人在微信公众号上吹哨呐喊转发信息。这是做人的底线。

至于 “抹黑论”“递刀子论”是另一个话题,说起来话会很长,不在这里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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