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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中国的社会财富
在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里,中国的一切土地、财富和人口,从本质上言,都属于帝王。即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第一节 中国的财富分配
中国历次改朝换代后,全中国的社会财富,几乎都要进行一次全方位的重新分配。
一、上古时的财富分配。黄帝取代神农氏后,还基本上保持原有的氏族部落或诸侯的利益,只是把神农氏和其它因反抗而被征服的氏族部落或诸侯的财富,分封给自己的功臣和子孙后代。到了舜时,此时,黄帝家族经过几代人的“教化万民、礼仪兴邦”的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努力治理,全国的民心都完全归服于以黄帝家族为核心的帝王身上。舜便把全中国的土地财富人口,进行全方位的重新分配,当然被儒家尊称为“圣人”的舜,完全暴露他自私自利的本性,这次重新分配是完全以黄帝家族利益为主的核心指导思想。即使曾经多次图谋要杀害舜的弟弟“象”,和舜的不成器的儿子都封为诸侯。
这样全中国不论民心、政治神权、财富都牢牢地掌握在黄帝家族手中。禹是最大的受益人,由于全中国的民心、政治神权和财富都集中在帝王家族身上,他的儿子“启”便当仁不让地继承禹的帝王神权,建立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的封建王朝。
此后,每当王朝更替,全中国的土地、财富、人口都要进行一次全方位的重新分配;新王朝的儒家封建神权权贵者们,都要重新对新的帝王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进行造神运动,把全中国的民心凝聚在新的帝王家族身上。
二、秦朝的财富分配。到秦王朝时,因为以周朝中后期,各个诸侯国的权力过大,而不服从周王的命令,“周天子”根本不能节制,反而成为附庸为史鉴,完全废除分封诸侯国制度,把全中国的所有政治神权和财富完全集中在帝王一个人手中。虽然杜绝了诸侯国的隐患,却大大地削弱了支撑帝王统治的权力基础。
而且秦王朝太过于依赖法家思想而制定的严苛法律,来维持儒家封建帝王神权统治,却忽视儒家思想“教化万民”的这一主要的治国理念,导致全中国的民心并未凝聚在秦始皇赵氏帝王神权身上。这种“舍本逐末”的儒家部分治国方式,是导致秦王朝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当然,秦王朝的暴政也是秦王朝灭亡的重要原因。
三、汉朝的财富分配。汉王朝的刘邦,纯粹就是把天下一切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而且,帝王就是代表着国家,在儒家思想文化意识武装的“刍狗”们的潜意识里,国家和帝王是不可分割的,国家就是帝王的家国;帝王的财富,也就是国家的财富;忠贞于帝王和忠贞于国家是一致的。所以汉语中的“国”与“家”是紧密相连,构成“国家”;而在汉朝之前的古汉语中的“国”与“家”是分开的,没有“国家”这个词。欧美语言中的“国”与“家”是彻底分开的,不能强行组合成“国家”的概念。
刘邦一改周王朝和秦王朝的弊病,采取折衷方法,分封诸侯,但废除取缔异性诸侯王国,削弱同姓诸侯王国和功臣侯国的权力。并大量重用儒家人士,进行儒家封建帝王神权的“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造神运动,把全中国的民心,都集中在刘邦家族的帝王神权身上,其中“面谀十主”的汉家儒宗叔孙通立下汗马功劳。后世各代都大致以汉代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体制等,儒家封建帝王神权神圣不可侵犯思想为核心的“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治国理念为基础,进行细微调整。
自汉朝以后的帝王神权权力,大大超过周朝以前的帝王神权的权力。
四、隋唐的财富分配。隋唐以来形成的“均田制”,帝王神权的权力达到历史的最高峰。全中国的一切都完全成为国家的财产,也就是帝王的私人财产。帝王的一声令下,土地财产都随时可能重新分配。私有财产的象征,土地属于个人财富的概念,已经蒙上浓厚的不稳定色彩。
五、毛王朝时的财富分配。全中国所有的财富都归于国家所有,也就是毛泽东个人所有。
(一)、毛王朝初期的土地财产重新分配,即所谓的“打土豪、分田地”,只不过重复历代封建王朝更替后的旧例而已,并非苏俄共产党的创造。
(二)、“大跃进”之时,毛王朝实施的所谓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政治经济体制,全体“刍狗”统一集体劳动,人民公社“大锅饭”,统一大食堂的食物财富分配制度,事实上,就是原始社会的部落氏族内部的财富食物分配制度方式的“毛式”现代翻版。
(三)、“大跃进”彻底失败后,后来经过刘少奇、邓小平等人的部分微调,取消“大锅饭”制度,保持人民公社集体统一劳动,每个家庭分配小块“自留地”的农村生产作业方式,实际上就是中国西周以前的“井田制”的生产作业方式的复制版。
(四)、在城镇实行供给制,从衣、食、住、行、工作……全方位地进行国家统一管理。
六、邓王朝初期的农村土地改革——分田地到户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生产作业方式,就是隋唐以来的“均田制”的盗版,几乎无多大的差别,完全是大同小异。此为中国共产党的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占有者们,利用手中神圣不可侵犯的封建神权,在中华大地上颠来倒去的结果。让处于水深火热的中华“刍狗”们,付出亿万生命的代价,最终回归到历史发展的原点。
在城镇逐步进行私有化改革,逐步取消供给制。
全中国逐渐实行财产私有化。并且以法律的方式,确立财富私人所有。
邓王朝的“私有化”,是有限度的。从本质上而言,中国的一切财富,仍然属于中国共产党的儒家封建神权。例如,农村“刍狗”的土地,中国共产党的儒家封建神权权贵可以随时强制征收;城市“刍狗”的住宅,可以随时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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