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哲真傻
像这样还能对配偶Confess并且交了底儿, 包括自己的软肋的, 都还没走到离婚的地步, 有很多机会可以被拉回去的。
简妮听到的只是, 还没上床, 也不是很确定那个女的是不是很爱子哲。。。感觉这个外遇还处在浮萍状, 可能会心里笑子哲书呆子, 外遇还没接上可以生根发芽的地气。
深深叹息。
还有, 其实强势的简妮说的她能轻易把孩子要走也不是那样的。 孩子跟谁的时间长, 就会判给谁。 大部分时间子哲都在带孩子, 百分之百法官会判给子哲, 不管男女。 简妮那么说要么就是不懂法,要么就是咋呼他。 强势的配偶都爱咋呼, 还是那句, 咋呼面面的配偶works the best
看样子他两夫妻要是团聚在一个地方, 离婚是没戏的。
安红那里, 老公不在一个国家就一票否决了。 孩子压根不可能跟建明。 即使他回来, 安红的律师也可以以和孩子相处时间短, bond不够(父亲随便回国, 并且找工作离开孩子)为由, 申请判给安红, 不光是安红律师, 法官就会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