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打小官司
(二)
今天是我的案子开庭的日子,时间是早上8:30。但起了个大早,却赶了个晚集。在一个有STOP路牌的路口,我停了车,后面一个小年青着急,追尾撞了上来。好在只是轻微的油漆刮痕。等候警察处理足足耽误了一个多小时。赶到指定的本地法庭的#2000房间时,已经9:40了。我看了今日开庭审判的时间表,我排在8:30 那一批的#6,索赔金额在$250 - $1,000的档次。这一早上还有9:30 和10:30 的另外两批,每批10 – 15 人不等。我如实相告工作人员:路上遇到了交通事故,请他们原谅我的迟到。很幸运,他们通情达理,没有让我改日再来。等9:30 这批都审完了,10:30 一批还未开始时,我听到叫到了我的名字。我的被告今天没有到场,这对我是有利的 - 法官可以缺席审判。通常,小额官司都是法官当场断案的。原告不能上诉(这点需要注意,故没有一定把握还真不能打,因为判输了,你只能认赔),而被告可以上诉的,也即他可以不执行判决。我对自己的案子有几乎100%的信心,不出所料,没用5 分钟,法官判我赢。判决被告退还我支付的修理费用$318,另加我支付的法庭的费用$185.89 - 这正是我期待的索赔结果。指望再多的赔偿不现实(比如花费的时间和几个月没有冰箱用),见好就收吧。
被告有两个多月都不理我的退款要求后,于开庭前一个星期(本月5 号)才打电话给我,说已经把钱退还到我的帐上了。鉴于他多次说话不兑现,我请他把退款凭证传过来,但一直没有。我昨日下午打电话到我的信用卡公司查帐,果不其然,他根本就没退钱。但昨晚9 点多钟,不知道他怎么想通了?居然把修理费$318的退款凭证传来了,我告他必须把法庭费用的$185.89也一并退给我,不然明日仍旧法庭上见。
为了“不打无把握之仗”,根据网友的介绍,我今天带上了所有的证据,为此,昨日忙活了小半天:整理了我和被告的所有的通话时间以及长短的记录,我和被告之间message的记录,我给被告的e-mail(他从不回我email)以及我和指定被告为其维修商的冰箱公司之间的email的复印件。还打印了其它客户对他的抱怨和服务低劣的评分。根据规定,证据必须为文字记录,空口说某某哪天说了什么都不足以为凭。
今早离开家驱车前往法庭前,我再次联络我的卡公司,不出所料,被告所说的两笔退款仍然没有到帐 - 料到这家伙肯定是不见棺材不流泪的主,我思想已有准备。下午5点左右我再查帐,发现退款已如数到帐,估计是这家伙上网查到自己输了官司。咳,都说老美笨,还真对。早知今日,你何必不早早退我修理费,至少可以节省法庭的这$185刀吧。至此,来美打的第一场小额官司终于以我的“胜利”告结。通常,尽管你被判赢,但你并不能当场拿到钱。法庭一般会给被告一个时间,比如一个月。若期限过了你仍未收到钱,你还要到法庭去要求强制执行或花钱找专门的催账公司。我的被告还算是“识相”吧,没有顽抗到底。
我不能肯定我的被告是以为华人好欺负,或许他就是一个不好好工作的混混,渣男?在美国碰到他这样的“坏人”,尽管是第一次,但不足为奇。千万不要以为美国人就一定比中国人善良,人的本性都差不到哪里去。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我之所以决定打官司,不是钱多,也不是任性,是基于美国是个相对公平,可以讲理的国度。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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