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学毕业后就不看长篇了,偶尔兴趣上来,就读读短篇,中篇都少看。我觉得真正出色的作品无需长,就像一个90分钟的电影,可以比一部90集的连续剧更动人心魄;一个短篇或者中篇小说也可以比一个长篇更深邃隽永。为啥呢?我想凡事长了就难免要装B,电影如此,小说如此,爱情如此,婚姻如此,生活就是这样。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bias。
回到正题,由于没看过抱哥的小说,所以没跟过帖,但抱哥的跟贴从来都不缺,以我在原创有限的经历来看绝对是一道独特的风景,所以,在今天这个抱哥完工的大喜日子,我忽然也想看看抱哥到底写的是什么鸟,不仅让这么多人着迷,也让他自己这么着迷,竟然花了两年多,码了120万字。结果,我一点进去就知道自己悲剧了,抱哥这一节的长度好像都赶上一个袖珍小说了。
咬着牙读了头几段,才知道这故事不宜在大陆传播,看来抱哥并没有准备把这个在大陆拍成连续剧。替抱哥松了口气,我再直接拉下去读了抱哥的后记,然后我就想跟个帖,支持一下抱哥这句:“这部小说,我觉得主要还是给自己写的”。
站在后排鼓一下掌,祝抱哥轻松一阵后继续给自己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