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写长篇和短篇是非常不同的。长篇非常难写好。几乎不可能写完美。因此,一个作家如果没有长篇,是不能称为一个真正的一流作家。比如,门罗。你可以说她的短篇是完美的。但那毕竟不是森林,而是一个精致的盆景。白鲸有很多缺陷,但毕竟是个大怪物,而门罗是一只美丽的甲壳虫。
而长篇,我觉得,一定不能始终不平淡,一定要在你发力前,写一下一段貌似平淡的过度。不然,一直发力,第一太累了,第二,你就感觉麻木,审美疲劳了。但是,平淡的文字要写的有一种抓人的语气,最难了。我读《2666》就感觉,一些简单的句子,很平淡的叙述,但是仍然有一种抓人的感觉。
另外,我特别喜欢在叙述中有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突然插入进来。所谓的突兀。有一个朋友,喜欢《失去爱》,但觉得一些突兀的内容可以不要。我说,有一两个突兀的地方,你删了,小说就更和谐了,但是,如果有很多突兀的地方,你都删了,小说就变成另一种东西了,就变成一部不突兀的小说了。
关于突兀,我来给你讲一个故事。
唉,算了。我的故事都是黄色笑话。咱们这个坛子,太严肃,太正统,只有和和气气的恭维,没有什么玩笑,更不事宜黄色笑话了。这有些像政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