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risham

的The client 里的女律师就是这样一个case.

我觉得文学作品是现实的艺术提升,原型的经历只是用于描述一理念的素材,不必拘于事实。不然就是家坛了。

在这里写一篇文讲一个理念。情节只是为了支持这个理念的肌肉。

 

仅供参考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