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的阿觅做法欠妥。明知道何欢情绪极不稳定,之前有过高危举动,就不能把她叫来让她直面被抛弃的景象,这样很危险。
如果是我会让男的走,以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比如多个朋友都在守候着何欢,慢慢地有深浅层次的告诉她,关离开了的事实。当然这样做会担责任的,何一定会抱怨甚至骂你,甚至绝交你这个朋友,但对她的心理打击会小。现在这个做法,阿觅什么责任都不用担,反正把激烈矛盾推给当事人,让他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硬碰硬肉搏。很危险。因为何欢是个很冲动的人,很多悲剧就是一瞬间的脑热。如果两人都是我的朋友,那么作为第三方要想办法平息冲突,而不是火上加油。
另外这个离婚协议也有些不和逻辑。男的是突然要走的,之前俩人已有渐好迹象,何欢正在转变,但在事件发生时一下子就拿出了离婚协议,显然是提前准备好的。在此之前她也从来都没有离婚的打算,而是正相反,说什么也要守着这个男人。难道她一边学习当贤妻,一边准备离婚书?一颗红心两种准备,不象她的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