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朝朝暮暮》【上】

来源: 二鱼休 2015-08-30 19:08:5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3399 bytes)

 

陆元朗升职了,连他自己都没想到。

董行长在礼拜五下午的例会上当众宣布他从营业员升格为营业部主任的时候,元朗心里咯噔一下,脑子里茫茫然好似下雾,跟着才听到同事们零零星星的掌声,还有李宏利不屑的吐气响,瞥见马姐、小周斜歪着的红色嘴唇。

“以后,大家要支持元朗同志的工作,大家一起把业务做好,我们行最近有进步,上级部门表扬我们了,说我们是在金融危机笼罩全球的情势下,逆风生长,不过,我们不应该有也不能有骄傲的心态,胜不骄败不馁才能行千里、万年长,你们营业部是我们行的窗口,是招牌,是眼睛,是面子,也是业务的急行军,一定要弄好,小陆啊,有没有这个信心。”主任把充满期待的目光投向陆元朗,元朗大梦初醒,脸上的皮提了提。

其实近来,他有辞职的打算,心里七上八下,总想找个合适的机会跟主任提——辞职信早写好了,情深意切的那种,他嘴巴不能说,文笔还不错,他偷偷打印好,封信封里,夹在工位最下层的抽屉里的那本厚厚的《战争与和平》中,神不知鬼不觉。他曾幻想着自己辞职的场面:从《战争与和平》中抽出辞职信,自信地走过长走廊,敲响行长大人的门,董行长当然说请进,他便走进去,两只手奉上信件,并在行长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不紧不慢地说道:“董行长,非常抱歉,我无法继续为银行服务了,我打算辞职,我会做好工作交接工作,我的电话号码将在一个月内保持不变,同事们如果有疑问仍然可以咨询我。”

可谁曾想,突然升职了呢。行里一副很重视他的架势,这个节骨眼上,元朗只好表态:“我尽力。”大家再鼓掌。李宏利又是叉腰又是撇嘴,元朗看到了,完全表示理解,论资排辈,怎么也轮不到他陆元朗做这个营业部主任,李宏利、马姐、小周,都是有力的竞争人选,他们也的确想这个位置想了很久。陆元朗在这里没有野心,他根本就不喜欢金融工作,特别在银行,又是营业部,像他这样略微内向的人,根本就不适合在营业部走动,口笨舌拙,又没有八面玲珑的交际本事,在窗口待着,真是有碍观瞻,徒伤大雅——好家伙,现在竟成营业部主任了,元朗只觉得命运吊诡。

他从来志不在此。

可有什么办法,小时候原本是品学兼优的,可突然就生了病,风湿类风湿的,吃了好多药,蜈蚣蝎子都吃过,也没见多大效果,一只脚有些跛,学习上渐渐落后,大学就在家门口读的,学了个办公自动化,高不成低不就,毕业后想出去闯世界几乎不可能,在小企业乱干了一阵,奋斗倒也是奋斗,只是毫无起色,终于在他父亲的干预下,进了这家刚成立不久的银行。多少人羡慕不已。要知道,在淮南这座小城,能找到如此一份体面多金的工作,是多少待业青年之梦寐以求,有了这工作,就有了一辈子的依靠,稳定的生活,体面的社会声名,对于自己的未来,尤其是恋爱、婚姻等方面,都是绝好砝码。果不其然,陆元朗工作没多久,好事的阿姨们就开始帮他张罗婚事,张家姑娘李家小姐的照片时不时地摆到元朗的桌面上,可他总是不来劲,他心里始终念着高中同桌,叫尹飞鸿,与他青梅竹马,他们一起上学放学,一起看“港剧”,结果高考落幕,飞鸿考去了广州,后来说是保研去了上海,再后来又听说去北京成画家了,也有说是女导演的,总之她现在和文化沾边儿。因为这,元朗妈至今提起来还恨,说尹飞鸿是狐狸精扫把星八字不合面相凶狠,不然怎么会偏她高考成功,元朗却一路跌落。不过都熬出来了,陆元朗现在也成了一块你争我夺的肥肉,他的跛脚,在小城的语境中,也只是一个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媒婆通常讲:是不小心摔的,见义勇为,不是遗传病。

陆元朗原本还抵抗着,耗了几年,终于有一天消息传来,尹飞鸿结婚了。元朗闷了一夜,在手臂上划了好几道血口子,谁也不知道,第二天,他便跟他妈说,自己想结婚了。于是,很快的,他的生命中迎来了一个女人,也就是他现在的妻子,李萍。李萍学历不高,歪牌子大专毕业,个子也不高,一米六顶天了,身上很有肉,结结实实的样子,她有种爽快劲,很是个过日子的人,她会做饭,会洗衣,能打扫,懂人际,她是属于那种扮猪吃老虎的类型,表面上,是个可爱的女孩,可她很懂这个小城的人际生态,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她懂,捧什么人,压什么人,她也明白,她是那种不惹事、不怕事、能扛事、会来事的女孩。她跟元朗认识的时候没有工作,后来元朗对她印象好,打算继续交往,李萍便被安排到卫校做行政,也算是个吃国家饭的人了。

他们算闪婚,但陆家做足脸面,摆了几十桌迎娶李萍,首饰彩礼一样不少,尽管全程元朗笑容不展,但李萍很满足,明媒正娶,大家气象,她兴兴头头,摆脱了旧有的繁扰不堪的家庭,组建了属于自己的小世界,她打算狠狠过过日子——她家穷,爸爸去世早,一个妈下岗多年,两个妹妹,李丽、李瑾,都不读书了,一个在商场,一个在蛋糕店,做营业员。她是大姐,不得不撑起一整个家的场面,从贫民窟出嫁那天,她哭了,她妈也哭了,邻居都啧啧称奇,但也有说闲话的,私下里暗说新朗官是跛脚——不是残疾绝不可能找她。可李萍不在乎,她对自己的丈夫十分满意,统招准一本毕业,在银行工作,身高一米七五,长得一表人才,哪怕是有点小缺陷,也早被这些优点弥补了。每到周五,她总做汤,她知道元朗喜欢看香港电视剧,喜欢港星,自学了一口流利粤语,她也嫁夫随夫,努力向岭南文化靠近——广东人是爱喝汤——遗憾的是,她总是地方色彩浓厚,不是太咸就是太淡,不能让元朗心满意足。

她的汤刚出锅,玄参麦冬炖母鸡,元朗回来了。进家门,也不招呼,鞋一褪,胡乱丢在门口,木地板是实木的,李萍有亲戚在大别山做木材生意,结婚的时候李萍妈定了一套实木地板做嫁妆。房子是大头,李萍妈只能出小头的,但即便如此,李萍也心满意足,进一步就是,她对着地板特别保护,半年打一次蜡,进屋穿鞋更是不可能。这会,元朗的两只鞋,一只立着,一只倒着,折戟沉沙的样子,止步于桃心实木地板的边沿。

“鞋子又乱放,”李萍系着围裙,穿着橙色脚趾蓝色身的船袜,小碎步跑过来,“鞋柜,放到鞋柜里,一定要记住。”讲了多少遍了,元朗还是记不住,他甚至有点麻木,他很不理解这个女人,为什么家里的一切都要摆放得好好的,汤勺就要在橱柜里,鞋子就要在鞋柜里,衣服就要在衣柜里,他偏不,小市民才这样,自己的家,为什么不能随自己的意。

元朗没理她,把包朝沙发边的地板上一放,开始松领带,身子也不由自主倒在沙发上靠手上,倒下去,倒下去,仰面朝天,他的脚跷得老高,像一对枪筒,朝天花板。辞职的事他没跟李萍提过,升职的事,他觉得一时半会,更不能让她知道,免得出太多花头。

“起来。”李萍说。

陆元朗两手蒙住脸,脚终于放下来,又变成一动不动。

“起来喝汤,快闻闻,香不香。”李萍把一砂锅汤端到茶几上,“起来喽。”

元朗随手抓过一只帆布靠垫,蒙在头上,喉咙里传出咕咕的声音。

“你看看这汤有多好,《陀枪师姐》里有这种,起来喝一口。”

陆元朗还是不动,歪躺在那,像一条冻僵的鱼。他早都不喜欢什么港剧了,广东话他也好久不说了,她想要了解他,可她就是那样不与时俱进,所以每每了解到的都不是真正的他,而是他过去的影子。

李萍开始拍元朗的屁股,还是念。

元朗一个打挺,坐了起来,头发胡乱分在一边,经过整天的劳累,连发蜡发泥也没了劲道。元朗眯缝着眼。李萍把盛好的鸡汤小盅端到他嘴前。

“喝一口。”

“以后不用做那么多。”

“对身体好,你尝尝。”

“我不想喝。”

“又不是毒药,对身体好,你试试。”

“我说了我不想喝。”

“这是肥西的老母鸡,单位同事团购买的,还真是活的弄来的,特别补。”

“跟它是肥东的还是肥西的没有关系,我只是不想喝,好不好,行不行,刚过完年谁还吃得下这个,油腻腻的。”

“这个不油,你试试,喝个几口总可以吧。”

陆元朗接过小盅,胡乱挖了一勺朝嘴里送,全身一惊,小罐子差点没掉地上,太烫了。

李萍说:“慢点。”

元朗把小盅往桌上一放,起身去书房了。这个家,他最爱的地方就是书房,尽管书不多,他也不是看书的人,可顶着看书的名义做点别的,倒不失为一件畅快的事,比如,看看球啊——电视是被李萍霸占了的,再比如,打打游戏,看看各类只能一个人看的小片,元朗通常只开一只旋转台灯。那台灯是他托人从香港带回来的进口货,手触型开关,碰一下便亮,一只大圆球开始旋转,球壁上是各种热带鱼图案,光从球中心向外射,营造出一个海底世界——元朗安心了,他会戴上他那柄巨大的头戴式耳机,听歌。他听歌类型也极端,要么久石让,要么林肯公园,他的身体也会跟着节奏晃动。他喜欢这种旁若无人。

李萍又端着鸡汤来了。

“你真不喝?不喝我可倒掉了。”这等于最后通牒,李萍脸上有点不高兴。

元朗抬头看了她一眼,妥协了,“放这儿吧,一会喝。”

李萍又笑了。她问:“信用卡还了吧?记着点,过期可是要付滞纳金。”

“知道。”

“照我看,你就不应该用信用卡,你们银行那些人,自认为自己懂金融,用信用卡,好多人还不是没信用,下个月开始,信用卡我来替你保管,上个月滞纳金交了三百多,你到底干什么了,这种冤枉钱可不能再花。” 

元朗扭头,怒目而视。

“行了行了,我是提醒你,以后短信提醒改成我,你替你记着,别误了日期。”李萍说。

元朗继续打他的魔兽世界,玩到大半夜,也就在书房睡。

第二天周六,照例,中午去李萍家吃饭,晚上去元朗家。晨昏定省这一套旧传统是不用了,但他们究竟都是孝顺的儿女,淮南本来就不大,没有千山万水阻隔的借口,一周探望一次父母,理所应当,何况李萍只剩一个妈。李萍家住橡胶二厂后边,厂子早都倒闭了,荒废着,后面的家属区一年比一年凋敝,地偏,连开发商都看不上,想当拆迁户都难,一直就那么破败着。

元朗去李萍家从来没有空过手,要么蒙牛要么伊利,或者就是当季最时兴的水果,拎在右手里沉甸甸的,李萍则搀着他的左手臂,两个人一步一步地走穿过李萍家那条贫穷的巷弄,遇见邻居,邻居通常说,哦,李萍,回来啦,然后偷偷觑元朗一眼,而且一律盯着他那条腿看。元朗捕捉到了这种情绪,刚开始是有些不舒服,但次数多了,也就顺其自然,而且他阔气的出手早震动了街坊四邻——今天给丈母娘换了老板牌油烟机,明天又买了小天鹅滚筒洗衣机,后天,说不定又买了鄂尔多斯的羊绒衫,当然也有可能是李萍买的,但一律算到陆元朗头上,加之李萍妈本身就是个传播好手大喇叭,搓麻将,买菜,遛弯,一切可以利用时机她都利用起来,中心思想只有一个,这个女婿好,女婿能顶半个儿,跛点脚算什么呢?电影里还有跛豪呢,铁拐李照样是八仙首席,抓主要矛盾。有了这个女婿摆在头里,李萍妈给两个小女儿也立了标杆,嫁人就要嫁姐夫这样的,当然,两位小姨子也没少给元朗找麻烦。元朗喜欢吃鸡,李萍妈就尽力烧鸡,每次来都一大盘子,一个劲儿朝元朗碗里夹。这回当然也不例外。

“下次来不要拎这么多牛奶了,家里还有,也喝不完,喝不完真是要浪费了,上次那个过期一天的,你李丽妹妹非要拿去做什么面膜,小孩子真是不懂什么叫血汗钱,化妆品买那么一大堆。”

李丽一听母亲如此数落自己,当即反驳,“那是工作需要!”

李萍妈说:“工作需要?什么天大的工作王牌工作?你要能学到你姐一个脚趾头,我就算你能!一张脸弄得跟鬼画符似的,我就不信哪个正经男人能喜欢!”

李萍微微皱眉,说了一句妈吃饭吧。可老太太不听,继续说:“今天你姐你姐夫也在这儿,我就明白告诉你李丽,以后不准你和那个二流子来往,什么东西,头发抹得油滴滴的,那么高,哦,皇太后啊?这不是演武则天!分不清男女了都。”

李萍吃不下去了。元朗听了这些,却是难得开怀,他知道李萍的烦恼,这种粗放的家庭氛围,是她不想让他看到的,可有什么关系呢,元朗反倒觉着这是种难得的调剂,像花椒,像肉桂,生动,凶猛,肆无忌惮,但格外有种香味。他还会跟着打圆场:“二妹还年轻嘛,年轻人叛逆点也是正常的,再大点就好了。”

李丽得到元朗的支持,坐地反攻,“妈,你听到了吧,姐夫都说是正常的,是你自己老土落伍不开窍,”她指指自己的眼线和眼睫毛,还有长长的水晶指甲,“这都是时髦,时髦,年轻时候不弄什么时候弄,非等到七老八十才弄?那才是老妖怪呢。”

一直闷头吃菜的三妹李瑾终于停下筷子,说:“还是朴素点好。”

李丽恨道:“要你管!还是操心操心你自己吧。”

李瑾没人追,李丽一直笑话妹妹这点。

李萍妈说:“你们两个,一对活宝,多跟你姐你姐夫请教请教,怎么为人处世,怎么奔个日子。”

李萍被自家的窘况弄得十分不好意思,皱皱眉,望向丈夫,元朗便笑着说:“二妹三妹还小,玩心重也是正常的,再过几年,等都出嫁了就好了。”

这说到李萍妈的心事,老太太忙说:“唉,我也不知道有没有那个福气看到这天。”

李萍听不下去,说快吃饭吧,以后的事现在愁也没用。

几个人就又开始专心吃饭。三妹李瑾饭量大,红烧鸡又是她的最爱,她也不顾别人,又是一阵猛吃,眼跟前碗边一会就吃了一堆鸡骨头,老太太恨铁不成钢,用筷子头敲她的头,“少吃点!你看那一身肉!吃了又要减,你作践谁?”

元朗吃完一碗,不再盛饭,把面前的几块鸡骨头拨进碗里,李萍忙去接,元朗说我自己来可以的,老太太说,你别动,让李萍弄,你让她弄。元朗“盛情难却”,只好陪坐着。

李萍去厨房收拾,李丽回自己屋了,李瑾夹了块鸡爪子还要吃,被老太太打走,逼着去厨房刷锅洗碗去。饭桌上只剩老太太和元朗两人坐着说话。

老太太:“唉,要个个都像你这么懂事,家家大人都不愁了。”

陆元朗:“慢慢来,都会有办法的。”

老太太:“按说都是家丑,不该外扬,可也只有你和萍子不是外人,其他人我也不肯说,你说这老二,整天弄得跟个妖精似的,处对象,也就处商场里的那些个男的,你说那些男的能干嘛?绣花枕头大草包,哪能跟你这样的比,李丽傻,可我们这个做妈的不能傻啊,我也跟李萍说这个事,说你大妹的事你不能不管,万一她栽了我们都跟受罪,搞不好还成犯罪分子,进小东门,你说怎么办。”

陆元朗:“二妹是贪玩点,不过也不至于吧。”

老太太:“不至于,隔壁,就那个张婶子家红翠,未婚先孕,流产了,可丑,以后哪个男人敢要。”

陆元朗:“那得注意点。”

老太太:“所以我跟李萍说,一定要想办法帮她妹妹找份正经工作,处对象倒不着急,老二长得还周正。”

陆元朗:“行,我来留意吧,实在不行找我爸托托人。”

老太太:“对对,如果要找人花钱什么的,你跟我说,我是她妈,这个钱该我出。”

陆元朗:“还没到那步。”

老太太:“还有这老三,闷蛋,就知道吃,吃了一身肉,我看啊,能处理掉就不错了,我跟李萍也商量了,赶紧找个男人,嫁掉,免得成老姑娘在家缠我,我看你们单位男的不少。”

陆元朗:“行,这个我也留意。”

老太太心满意足,两件大事委托完毕,她扯开嗓子叫李萍上水果,李萍手快,没多会就端上来一盘子香瓜,切好的,一牙一牙摆成花瓣状。李萍见老太太端然坐着,不言不语,一副大功告成的得意样,质问道:“妈你不会又要元朗买家电吧。”

元朗低头吃瓜。

老太太跳起来要打,“我是这样人么?真是养你这个女儿要干吗?把你妈都想成土匪了。”

元朗说:“妈要个把家电也是应该的。”

老太太指着李萍,“听听,听听,要不我怎么说元朗是我亲生的,你是我包养的呢,觉悟就是不一样。”

李瑾从厨房冒出头,一见香瓜就飞扑而来,抓起一牙就跑。

老太太气得要敲她手。

元朗喜欢这个家的氛围,不够庄重,却真实得近人情,他之所以愿意与李萍结为夫妇,这个乱哄哄的家,多少加了点分。这也正是陆元朗奇怪的地方,他多少有些艺术气质,不怎么讲门当户对,全凭感觉,他情绪化,而李萍和她这个家,却能够一齐发力,把他拉回人间。

半下午,小夫妻告别老太太,打了个车,朝元朗父母那去。车厢后座,李萍冷不丁用普通话说:“谢谢你。”元朗觉得异样,浑身鸡皮疙瘩发起来,又消下去,他当然理解她的意思,这个李萍,看上去粗,可元朗心里旮旮旯旯那些小念头,小想法,她却总能看透似的。这让元朗惊喜,也让他害怕。

陆元朗没再说什么。

 

伊北/文    发于《安徽文学》

所有跟帖: 

好看 -28年华- 给 28年华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30/2015 postreply 20:20:41

期待下节:) -青柏- 给 青柏 发送悄悄话 青柏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30/2015 postreply 20:45:44

作者善于观察和把握生活中的细节,小说写得很贴近生活。 -叶虻- 给 叶虻 发送悄悄话 叶虻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31/2015 postreply 06:06:21

读着国内的现代故事,很亲切。 -卜兰子- 给 卜兰子 发送悄悄话 卜兰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31/2015 postreply 1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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