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回头了。 是不是打着小说的旗号就可以为所欲为?小说要不要有生活基础和基本常识? 还有您的报应说,不是太认同。如果一切皆有报应,社会还需要法律干嘛? 您在现实里,真的见过哪位搞网络商务的像您文中的赵老板那么干吗? 您有没有跟在网络公司工作的人聊过,比如,多伦多的加国无忧51网,就是兄弟俩创业当老板的,他们好像也姓赵,您可以跟他们探讨一下,像你文中的赵老板这么干,皇家骑警会有何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