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连载《无翼鸟》(终局)

来源: 闻弦歌 2013-07-02 11:59:0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4165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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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一夜,叶锦瑟难以入眠。又是夏季,空气中似乎充满两年前的味道,只是没有小雨。她再也不惧怕小雨了,是孟英伦治愈了她的小雨恐惧症。她的脑海中不断闪现两人从相识到结婚到在英国生活的所有场景。一幕幕,清晰如昨。甚至连最微小的细节,都那么清晰生动。一个骗局,却成为她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时光。真是悲哀啊!她抹去脸上的泪。


 


披衣起床,她蹑手蹑脚地到严云房中查看。严云睡得很好。她放心地换好衣服出门。又是午夜,街头人迹寥落。她叫了一辆出租车,来到孟英伦以前住的老街。老街静悄悄黑乎乎的,几乎所有人家的灯光都熄灭了,只有昏黄暗淡的路灯,死气沉沉地照亮地上巴掌大的地方。虽然是盛夏,暑气却已完全被深夜的清凉消除,空气中腐烂发臭的气味也似乎不那么明显。月亮好像就挂在黑色的屋顶上,金黄,硕大而明亮。


 


叶锦瑟边走边注视月亮。在英国,即使盛夏,月亮也不会是金黄色。总是那么单薄清明的样子,就像大多数理智而冷静的英国人。如果不喝酒,很少激动很少忘形。谨守本分。从贫民区搬到方凯成给她租赁的公寓后,她特别喜欢和孟英伦饭后散步,晒月亮。当然,孟英伦总是没时间。答应她并和她散步的次数屈指可数。然而这屈指可数的次数,反而特别难以忘怀,历历在目。有一次他们散步时一只黑猫猛地跑出来,吓得叶锦瑟躲进孟英伦的背后。然后她索性跳上孟英伦的后背,让他背着她走。


 


回忆让叶锦瑟的眼睛蒙上了一层泪雾,月亮模糊起来,像被薄云遮住了一般。她按了按眼角,深深吸气。这空气中,还残留着孟英伦的气息吧,他在这生活了二十多年。至少还残留着她曾经对他的爱恋。这是自从她走进老街后,映入眼里的一砖一石都在不断提醒她的。


 


快到孟英伦家门口的时候,叶锦瑟忽然听到韩楚楚细细的声音从一辆货车后面传来。然后是孟英伦的声音。她愣怔在当地。他们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在这里说话?她悄悄将身子隐在一辆三轮车后边,侧耳倾听。


 


韩楚楚说,“英伦,我把你叫到这来是和你告别的。明天我老师就带我去北京见博导了,我想从此我们不会再见了。”


 


孟英伦觉得韩楚楚小题大做,“就是正式去北大读博,你假期不也要回家嘛,何况只是见博导而已。至于跟生离死别似的,大半夜把我叫到这来。”


 


韩楚楚惨淡地一笑,这个男人,永远弄不懂她的心思。她转了话题,“英伦,我让你带的你家钥匙你带了吗?”


 


孟英伦说带了。韩楚楚说,“那就好。不如我们进屋聊吧。”


 


“屋里那么长时间没人住,肯定到处都是灰。而且你知道我家屋子朝西,夏天闷得喘不过气来,进去肯定蒸一身汗,还不如在这聊舒服呢。”韩楚楚今天对他的态度很特别,与以前的趾高气扬居高临下判若两人。他有些糊涂。


 


“英伦。”


 


韩楚楚握住孟英伦的手。一阵过电似的感觉从孟英伦的手传进韩楚楚的心里,让她嗓子发干。一股辛辣的热流像燃烧的导火线,一路闪着电火花迅速到达她身体深处最隐秘的部位。韩楚楚不禁全身战栗,投入孟英伦的怀抱。


 


她爱他,从小就爱他。从未改变过。她对他声严厉色不过是想激励他奋进,和她一同摆脱在老街生存的卑微状况而已。可惜他根本不明白她的心意,反而因此接受了叶锦瑟。叶锦瑟怎么能像她这样爱他十几年呢。为了他,她可以做到牺牲自己的感情,眼看他与叶锦瑟走进婚姻。


 


不过,今天,确实是她和他最后的告别。从明天开始,她——就不再是今天这个她了,而是另外一个为了生活得更有力量更精彩而不得不脱胎换骨的女人。此行去北京见博导,不付出自己肯定不能顺利进北大。博导已经在邮件中多次言语试探挑逗,明白无误地把这个信息传达给她了。这个博导与她的导师不同,他不仅风流多情,而且胆大无羁,实际世故,不见兔子不撒鹰。他绝不会像她的导师那样,几个笑脸几句软语就能答对得乐呵呵的俯首甘为她的孺子牛。所以,她要在将自己当祭品奉上生活的祭台之前,把自己的童贞交给她深爱之人。


 


孟英伦的脑子嗡地一声,本能地抱住韩楚楚。他爱她。深深爱过她。懵懂初开后,他就无数次幻想这样的场景,也曾在梦里因为这样的场景而遗精。她越让他沮丧,越对他采取划清界限的态度他就越渴望她。曾为此告诫自己要争气,要做出个样子给楚楚看。李嘉诚也是从零开始,也不是大学毕业,照样拥有自己的事业王国。所以他在毕业做了几年汽车修理工后自己创业,开了保洁公司,计划利用修车时建立的人脉逐渐发展公司的规模。那时他的目标是开自己的修车连锁店,直至有一天建立一个汽车车辆制造厂。


 


韩楚楚仰起脸,喃喃道,“英伦,我爱你。”


 


孟英伦的眼前不觉幻化出叶锦瑟脸庞。他捧住这张脸,喘息着吻上去。


 


躲在一旁的叶锦瑟再也听不下去了。她浑身颤抖,死死咬住手指。她最好的朋友,竟然与她的丈夫相爱。哦,青梅竹马。可为什么他们要隐瞒彼此的爱?孟英伦甚至还和她结了婚。对,她怎么忘了,孟英伦是为了报父仇才和她结婚的。为了这个骗局,孟英伦的牺牲可真不小。看来韩楚楚也早就知道个中原委。真够委屈她的了。他们两个倒真是天生一对,演技都如此精湛。合伙骗她。男人不惜牺牲色相,女人不惜牺牲友谊。


 


叶锦瑟拔脚就跑。脚步声惊动了热吻的两人。两人迅速分开,凝神静听。韩楚楚探头看了一眼,什么也没看到。管他呢,她心想。谁爱看谁看,她和所爱之人接吻,正大光明。何况,这个人明天就要重新成为单身了。叶锦瑟白天的时候已经告诉把即将离婚的消息告诉她了,因此她和孟英伦在一起毫无愧疚和心理负担。就是他们不离婚,她也会把自己交给孟英伦。她的第一次只能属于他。


 


叶锦瑟噙着眼泪,跑得风一样快,一头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她头也不太抬地说对不起,想继续跑。可那人一把拉住她的胳膊。“等等。”


 


叶锦瑟愕然地睁大眼睛,看清拉她的人是姜秀艳,韩楚楚的母亲,才松了口气。嗫嚅道,“阿姨——你好。对不起,撞到你。”


 


姜秀艳毫无表情地说,“没关系。我体格好着呢,禁撞。这大半夜的你到这来干什么,找楚楚啊?怎么没到家找呢?我们这可不太平,坏人多着呢,你这么乱跑很危险。”


 


“哦,我——嗯,是太晚了,所以,觉得打扰你们不太妥当,就想回去,明天再说。”叶锦瑟不知如何解释,有些语无伦次。


 


姜秀艳嘴角现出一个讽刺的笑,“是吗?你这孩子看着挺好,没想到还挺会撒谎。遗传你妈的基因吧。”


 


叶锦瑟懵了,姜秀艳对她再不满意,也不能扯到她已离世的母亲身上呀。“阿姨,对不起。我是撒谎了。我不是来找楚楚的。我只是出来走走。”


 


“哼,还撒谎。谁往这走啊?明明就是来监视楚楚和英伦的。我不管你跟孟英伦有过什么纠葛,告诉你,我们家楚楚和英伦从小就要好,现在两人就要谈婚论嫁,我可不允许你插一腿。”


 


叶锦瑟张口结舌,“我——我——”


 


姜秀艳抢白,“我什么我。有我在,你甭想像你妈似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尽干抢人老公,插足做小三的勾当。不信你试试。我吃一次亏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绝不能让我女儿再遭同样的罪。惹急了,我什么都干得出来。在这地方住久了,什么山猫野兽不认识。就你这小样,我们这早有人惦记着呢。”


 


叶锦瑟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长辈,一个一直以来看起来和蔼可亲的长辈,说话竟然像黑社会一样,充满杀机。就是为了自己的女儿争取利益,也不可以如此对待别人啊。


 


“阿姨,您威胁我也就算了,您凭什么指责我母亲的不是,她跟您无冤无仇的。您不知道我和孟英伦早已正式登记结婚了吧?照您说的,插一腿的是您女儿,而不是我。不过,您放心,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要和他离婚了。您女儿可以顺利接替我的位置。”


 


叶锦瑟说完转身就走,姜秀艳叫住她,“结婚?即使你们真结婚了又怎样?你也不想想,连孟英伦他妈都不知道的婚姻,孟英伦能把这个婚姻当回事吗?不管怎样你也是一小三。有其母必有其女。”


 


叶锦瑟板起脸,怒声说,“请您自重!我尊敬您叫您一声阿姨,把您当做长辈,但不意味着您可以任意羞辱我,特别是我母亲。您也是一个母亲,您应该明白母亲对孩子来说是神圣的。无论母亲做错过什么,任何人没有资格随意在孩子面前侮辱他的母亲。”


 


“哟,少他妈的在老娘面前摆出这副义正词严的嘴脸。你妈——说白了吧,就是一个破鞋兼小三。谁不知道啊。还给她遮哪门子羞啊。还神圣呢,我都替这两个字害羞。”


 


“你闭嘴。你这个泼妇混蛋王八蛋!”叶锦瑟气得满面通红,高声叫道。


 


“你这个该死的小妖精。你知不知道,就因为你那个破妈,我才一辈子住在这个鬼地方。作为我的好友,她竟然能做出在我即将结婚时抢走高怀远。这么卑鄙无耻恶毒的行为,我骂她过分吗?如果不是她,我不可能过一辈子穷困的日子,楚楚也不会生在这个地方。高怀远会让我们幸福,富有,衣食无忧,楚楚会像个公主一样长大。我恨叶纯安那个骚货,恨不得扒了她的皮抽了她的筋。你告诉她,如果她再敢回到这个城市向我示威,我就不仅是贴传单那么简单。我要把她的丑行公布到网上。让全天下都知道。让她永远没脸见人。她得精神病抑郁症,就是老天在替我报仇,是她的报应。哼哼,还有你。如果不是我告诉孟英伦,你妈是他爸情人,你以为孟英伦会和你结婚,做梦吧。他爱的是楚楚。你不过是他的工具而已。也是我的工具。”姜秀艳像乌鸦一般嘎嘎地笑,笑得太厉害了,止不住咳嗽起来。


 


姜秀艳从初中就开始喜欢高怀远,拼命努力才勉强与高怀远考上同一重点高中。本以为早晚能与高怀远走到一起,谁想冒出个叶纯安。三年高中对她来说变成深重的折磨,她因此无心向学,整天揣测两人的进展。为了能多和高怀远接近,还忍痛与叶纯安成了好友,形影不离。高怀远为叶纯安放弃读北大,进了本市大学。她只考上一个中专。


 


得知叶纯安不爱高怀远,她一方面为高怀远不平,一方面暗自庆幸自己还有希望。及至叶纯安爱上方凯成,她心里的一块石头才最终落地,特意去邻市的庙里拜佛还愿,谢佛祖保佑她心想事成。然而,就在她铁杵磨成针,以无限的贤淑温柔敦厚感化了高怀远的家人,高怀远答应与她结婚之际,叶纯安竟然以人妻与人母的身份打败了她。这是多么耻辱的事啊,让她想起来就愤愤不平,就觉得冤屈,就恨。她与叶纯安不共戴天,发誓有一天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然而,高怀远为了保护叶纯安,保密工作做得太好,连他的家人也以为他在国外工作。要不是韩楚楚说起,二十多年来,她竟然不知道他们一直在国内。恩爱无比,幸福无限。叶纯安依然那么漂亮,仿佛岁月格外恩宠她。不像她早已尘满面鬓如霜,成了市井老妇。她的仇恨之上怎能不因此更增添一层不可遏制的嫉妒。她好像又回到了高中时代,时刻觊觎着叶纯安的举动。不同的是她在暗处,叶纯安在明处,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做自己想做的事。


 


她并不恨高怀远。高怀远那么老实,不过是为叶纯安所迷罢了。而且他曾为了悔婚给过她一笔钱弥补愧疚。当然,她没要。她要他觉得他欠她的,欠她一辈子。


 


叶锦瑟涨红的脸变得雪白,原来,贴传单的人是姜秀艳。原来她和母亲有这样一段情仇。她还以为传单上写的事是某个仇视母亲的人编出来的呢。那个告诉孟英伦她是方凯成女儿的一定是姜秀艳。她忽然想起高怀远在母亲葬礼后交给她的一个首饰盒,说不知这个首饰盒哪里来的,他从未见过。他打开的时候包装纸仍在,叶纯安显然未打开过。里面是一条断成几截的项链,链坠是半个心形,印着英文的朋友字眼。想必这条项链是叶纯安到英国后寄给姜秀艳的,姜秀艳透过韩楚楚的手交还给叶纯安,目的是要勾起叶纯安的记忆,但叶纯安忘了打开。


 


“你——才恶毒。我母亲已经因你的报复自杀身亡了,你满意了吧?你那被仇恨染黑的灵魂安宁了吧?我真可怜你。祝你将来不做噩梦。”


 


叶锦瑟说完朝巷口飞跑,差点撞到一辆出租车上。她钻进去闭上眼睛。司机一连追问了她几声去哪,她才从迷茫中反应过来。告诉司机往北陵公园走。


 


凌晨的北陵公园空寂凄凉,叶锦瑟跑到湖边,就在这个湖里,她曾假作掉进去,引孟英伦来救她。她再次爬上那棵树冠一直伸到湖面的大树。天空已然显出透明的湛蓝,黑暗正悄然退去。启明星高悬,明月尚未隐去。多么美丽而安静的夜空。如果生活也能像这夜空一样有秩序该多好。


 


一只大鸟突然叫了一声,掠过叶锦瑟的头顶,翅膀几乎扫到她的发丝。叶锦瑟一惊,身子陡然歪斜,双手没来得及把持住座下的树枝,径直往湖里掉下去。


 


坠落的过程有点惊恐,因为措手不及。但掉到水里后叶锦瑟就本能地闭住气,惊慌立刻散去了。在水里她游刃有余。就在她要蹬腿浮出水面时,一双大手扣在他的腋下,她不禁睁开眼睛,一双骇人的眼睛正瞠视着她。她恐惧地张开嘴,水立刻咕嘟嘟地灌进口鼻。她眼前一黑,昏晕过去。


 


等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软软的床上,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照射在黑色的被子上,像一把明亮的宝剑,劈开黑暗。


 


她有些迷糊。难道她在做梦?这不是她的床,也不是她家。她撑起身子,身子软绵绵的。还是做梦。她咬了咬舌尖。很痛,不是梦。她吃惊地跳下床。大花睡衣随着她的动作在她身上晃悠。天,这睡衣也不是她的。她的心怦怦跳,四下找自己的衣服。


 


“你醒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叶锦瑟的慌乱立刻僵硬在当场。竟然是孟英伦。“这是哪?你怎么在这?”


 


“这是我家啊。我当然在这。”


 


“那我怎么跑你家来了?我不是应该在——”叶锦瑟仿佛又看到那无垠的夜空和点点繁星。她应该坐在树上看天,然后掉水里了。碰到一个水鬼。


 


“你——锦瑟,对不起。你别误会,我和楚楚没什么。”孟英伦打断了她的追忆。


 


叶锦瑟关于昨晚的记忆全部复苏了,她嘲讽,“真可笑,你和韩楚楚有什么也不干我的事,你不必向我道歉解释。你告诉我,我怎么会在你家?”


 


“你——跳水自杀,被我救了。我就把你带我家来了。”


 


叶锦瑟跑走后,韩楚楚重新抱住孟英伦,但孟英伦已从意乱情迷中清醒。他推开她,坦率地告诉她,他爱的是叶锦瑟。刚才他和她亲吻的时候,满心都是叶锦瑟。她的气味,她的身体,她的娇俏和性感。他不知自己何时爱上的叶锦瑟,他曾经竭力抗拒对她的爱。


 


自从叶锦瑟回国,他就日夜思念她。他把自己埋进工作和学业中来阻挡这种思念。尽管无数次拿起电话筒,但都在按完叶锦瑟的号码后重新放下。然而,回忆不放过他。与叶锦瑟相识以来的每个细节都那么清晰。只要他一停下来,它们就带着他随着时间逆流而上。那是幸福的过程,常常令他微笑。然而,回忆过后,却是莫名的空虚,矛盾和痛苦。因为他不能因为那幸福而停止复仇的计划。他常想,如果叶锦瑟不是方凯成的女儿该多好。


 


上次回英时在机场与叶锦瑟会面的情景一直刺痛他的心。她是那么消瘦憔悴。他多想把她紧紧搂在怀中,听她像过去那样撒娇耍赖诉苦。可惜他们近在咫尺,却已如同远隔天涯。他不为自己做的事后悔,他后悔的是,他不该把叶锦瑟当成复仇的工具。刚开始,他曾经想把这种伤害降到最低,与叶锦瑟保持距离,不越雷池,但他毕竟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叶锦瑟的柔情和美丽他无法抵挡。


 


他在韩楚楚的热情中含糊地说不能这样。这样不好。他是已婚之人。况且楚楚就要去北大读博了,他一个职高毕业生,怎么能配得上她呢。


 


韩楚楚说她不在乎,她就要走了。她要以这种方式和他,和她的青春情怀告别。她知道他爱她。她也爱他。虽然以后不能在一起,但至少,要保留住最美好的一瞬。今天无论如何,她都要把自己献给他。


 


孟英伦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坦白他爱的人是叶锦瑟。他以前确实爱过韩楚楚,可那是小儿女的情怀。早已成过去。韩楚楚大怒,痛斥他无情无义后哭着跑走了。


 


“呸。你吃错药了,还是没吃药?我干嘛自杀?我爱你爱疯了呀?见你的大头鬼!你自我感觉也太良好了吧。我不小心掉进水里了好不好。要不是你出现,我也不至于呛水。你嫌害人害的还不够啊。”


 


“对不起。锦瑟,我——怎么说呢,我们不离婚行吗?我爱你。”


 


“你可真不知羞耻。做演员还没做够,还是上瘾了?爱,你省省吧,你也配说爱字。爱我能做出伤害我伤害我家人的事吗?爱我能和别人抱在一起?”


 


其实她无权责怪孟英伦害得方凯成家破人亡。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辈子还完下辈子就省事了。换了她是孟英伦,她也可能如此做。她的气愤完全是因为她听到韩楚楚和孟英伦的对话和亲密,而且这么迟才知道他们两小无猜,相亲相爱。


 


孟英伦猛然抱住她,火热的舌尖钻进她的口中,并在那里燃起了一团火。一种战栗传遍叶锦瑟全身。她不禁嘤咛一声,闭上眼睛。然而,一个意识冰冷地冲进火中,他是她的仇人,世袭仇人。他根本不爱她,一直在利用她。她打了个冷战,用力推他,可他却抱得越来越紧,呼吸也越来越粗重。


 


叶锦瑟的心在愤怒抗拒,身体却仿佛生出千万个触角,缠住孟英伦。她对自己的反应既羞耻又震惊,被身心相反的拉扯弄得头昏脑涨。孟英伦接到她身体的信号,只当她的推拒是故意制气,口中喃喃地说着情话,压在她身上。一股熟悉的气息和悸动淹没了叶锦瑟。


 


当情欲的潮水退去,理智慢慢回归身体,羞愧与悔恨使叶锦瑟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墙上。她跳下床抱起衣服跑进卫生间。她恨自己轻贱。因为孟英伦,她的身世才发生逆转,才生出那么多惨痛。她竟然还能与这样一个人上床做爱。“叶锦瑟,你太混蛋了!”


 


泪痕狼藉的叶锦瑟打开卫生间门就往门外冲,孟英伦拦住她。她劈手给了他一个耳光跑出门。在楼门口茫然站了片刻,她的心突然猛跳了几下。遭了,姥姥该醒了,看不到她,肯定会着急。即使不着急,她要是点火做饭什么的更可怕。她真该死。现在才想起姥姥。她撒腿就跑,边跑边冲出马路上的出租车招手。


 


孟英伦追上来说,“我开车送你。”


 


“你滚开。”


 


一辆出租车嘎然停在叶锦瑟身边,叶锦瑟跳上去。堵车,还是堵车。汗水湿透了她的衣服,她焦急得快疯了。好不容易回到家,一口气跑上楼,打开门就喊姥姥,然而无人应答。姥姥没在家,叶锦瑟泪如雨下。


 


在一个人口几十万的大都市,寻找一个患有老年痴呆症,无法记住走过路径,也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的老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叶锦瑟的心好像霎时变成了烟雾,腿一软,坐在地上。叶锦瑟狠狠掐自己的胳膊,肉体的疼痛让她散乱的心神聚拢了。她拔腿向楼下跑。


 


也许是跑得太疾,也许是心神大乱,也许是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她没注意一辆轿车正迎面驶来,随着紧急刹车声,她被车子撞飞出去,像一片树叶被一阵风吹落。


 


随后开车赶来的孟英伦看见了这一幕,大叫一声,一颗心随着叶锦瑟的身体坠落,直坠下深渊。他仿佛被钉在车座上,又仿佛瞬间被石化。


 


人群围拢上去,人们纷纷往这边走。孟英伦的大脑一片空白。直到救护车的嘶鸣传来,他才仿佛被激活了。他跳下车冲进人群,抱起血泊中的叶锦瑟,痛彻心肺。如果她死了,他该怎么活下去。不,她不会死,她绝不会死。


 


“锦瑟,锦瑟——”他在她耳边叫。叫魂,他听姜秀艳说过,只要不停地叫,濒死的人就会被叫回。


 


只要她活下来,让他做什么都可以。他要向她忏悔,请求她原谅,他要把从方凯成那得来的一切都归还。


 


“锦瑟,锦瑟——”


 


如果时光能倒流,该多好。如果一切能重来,该多好。


 

所有跟帖: 

故事结束了,谢谢各位跟读,鼓励支持。期待你们的异见和建议。 -闻弦歌- 给 闻弦歌 发送悄悄话 闻弦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2/2013 postreply 12:01:31

恭喜啊, 是在原创的第一个长篇吗? 真是一鸣惊人,很棒. -22slow- 给 22slow 发送悄悄话 (5056 bytes) () 07/02/2013 postreply 21:46:57

谢谢22slow的建议。很积极光明。也更完整。 -闻弦歌- 给 闻弦歌 发送悄悄话 闻弦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3/2013 postreply 06:04:51

祝贺结局,辛苦了。 -废话多多- 给 废话多多 发送悄悄话 废话多多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2/2013 postreply 12:22:10

谢谢多多。 -闻弦歌- 给 闻弦歌 发送悄悄话 闻弦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2/2013 postreply 12:23:45

感觉叶锦瑟和韩楚楚的年龄不对,她俩是同学吧,叶纯安给高打电话时,锦瑟大概已经1岁 -亦晴亦雨- 给 亦晴亦雨 发送悄悄话 亦晴亦雨 的博客首页 (74 bytes) () 07/02/2013 postreply 14:28:07

谢谢晴雨的提醒。这个还真忽略了。会重新改一下。 -闻弦歌- 给 闻弦歌 发送悄悄话 闻弦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3/2013 postreply 06:06:50

恭喜完篇。 -若妖- 给 若妖 发送悄悄话 若妖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2/2013 postreply 14:55:10

请问哪里可以读到前面的章节? -Zijie- 给 Zijie 发送悄悄话 Ziji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2/2013 postreply 15:04:37

在论坛搜索即可。不知是我的电脑还是文学城搜索功能,一共要搜两遍: -废话多多- 给 废话多多 发送悄悄话 废话多多 的博客首页 (756 bytes) () 07/03/2013 postreply 04:19:08

谢谢你的回复,按你的步骤找到了,不过现在在搜索到第一页后再点下一页就可以读到全部章节了。再一次谢谢你的热心。 -zijie- 给 zijie 发送悄悄话 ziji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3/2013 postreply 11:44:34

真不忍心看到锦瑟这个美丽鲜活可爱的女孩经历这些惨痛。。 -fuyun- 给 fuyun 发送悄悄话 fuyun 的博客首页 (46 bytes) () 07/02/2013 postreply 15:55:43

孟英伦是个经济犯罪分子啊。 -huangshang- 给 huangshang 发送悄悄话 huangshang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2/2013 postreply 16:38:15

爱情就象鸟窝,暴风雨一来都会完蛋,没完蛋的只是风暴不够大。 -Sunflower28- 给 Sunflower28 发送悄悄话 Sunflower28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2/2013 postreply 21:09:42

同林鸟能各自飞是有福的人,有些飞不起来,只能互殴,直到彼此翅膀折断。 -Sunflower28- 给 Sunflower28 发送悄悄话 Sunflower28 的博客首页 (117 bytes) () 07/03/2013 postreply 07:19:45

恭喜完篇!向写长篇的致敬! -莫愁格格- 给 莫愁格格 发送悄悄话 莫愁格格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3/2013 postreply 04:32:53

谢谢每一位跟读和留言的朋友。你们的支持给了我很大的激励。 -闻弦歌- 给 闻弦歌 发送悄悄话 闻弦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3/2013 postreply 06:08:34

写的很好,就是结局有点落了俗套,人不见了是不是比被撞了好些? -粗枝大叶- 给 粗枝大叶 发送悄悄话 粗枝大叶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3/2013 postreply 06:22:02

大叶说出了我想说的(我们俩这次算是一致了),呵呵。 -若妖- 给 若妖 发送悄悄话 若妖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3/2013 postreply 09:18:36

开始也是这样结的尾,后来改了。也许该回去好些。谢谢叶子和若妖。 -闻弦歌- 给 闻弦歌 发送悄悄话 闻弦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3/2013 postreply 09:31:22

完篇光荣。恭喜。:) -離離- 给 離離 发送悄悄话 離離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4/2013 postreply 09:47:43

来晚了,祝贺完篇!也觉得结尾写找不到锦瑟了可能更好一点。:) -月祭草- 给 月祭草 发送悄悄话 月祭草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7/2013 postreply 21: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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