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问到了点子上。
当年儿子的法学院入学考试非常成功,在北美前三十名之内,所以收到包括哈佛法学院在内的好多美国一流大学的入学申请书,但儿子的大学分数不够,因为多伦多大学打分非常严格,本科生的成绩大都不够上常春藤大学的,而美国一般大学的法学院规模大,学生太多,同学之间、师生之间没有一种相对密切的关系,而法学院毕业后,在社会实践中,同学之间、甚至和以前的教授之间的联系非常重要,所以我们放弃了近在家门口、还提供了奖学金的多伦多约克大学法学院、皇后大学法学院的录取通知,挑选了很远的Dalhousi法学院,虽然离家远了,但那所学校在加拿大很有名,有很多加拿大一流的法学教授,如他的系主任就是加拿大最厉害的税务法专家,还有个大名鼎鼎的教授,最近版本的《国际海洋法》就出自他的手……学生数量不多,中国人更少,只有两个,质量却很优秀,这些优秀的同学能让儿子处在一种别人都比他强的环境中,自然就跟了上来。
谢谢教授跟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