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工作与男人平等,被批为不考虑女性生理情况,没人性。今日财产分配要男女平
等,是不是也不考虑女性生理情况,要女人大着肚子,背着孩子,与男人竞争,是
不是更没人性?
新婚姻法明知女性在体力,社会求职等方面的不利因素,要怀孕、哺乳、教育小孩,
在家务方面付出比男性多多,自然经济上没法与男人竞争,永远处在弱势,却要男
女财产分配平等,这难道是人性的做法吗?
新婚姻法对女性为生育与家庭的付出没有考虑,还要女性在外同男人一样拼搏,自
然要做与男人同样的工作,才达到男人同样的收入(暂且不讲现在根本没有男女同工
同酬),这样才能与男人经济平等,才能不成为弱势,否则经济不平等,社会关系的
不平等,女人永远是弱势群体,永远没有社会地位。男女在生理上的不平等,只能
靠法律来保护弱势的一方,但今日的新婚姻法却要男女平等,明知男女生理的不平
等,却要做出好像平等的法律,是不是很没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