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被乱象迷了双眼,把公正当成不公的理由讨伐。他们该定什么罪,死者最有发言权

来源: 2011-06-09 08:04:3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要多替死者和死者的家人想想。

药的罪,在于故意杀人,而且是故意杀一个被他伤害了的已经没有抵抗能力的受害者。

其它两例,

一例是肇事者朋友的嬉笑抽烟。这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而且不是直接当事人的问题。即便是直接当事人,这样的表现也只涉及态度与道德,并没有改变事件本身的性质。

李刚一例同理,是态度、个人品质与道德问题,法律量刑会因此而从量上重责,但不会改变事件本身的性质。

 

此二例,都不能与药的事件同理。

 

试想死者到了地府,在阎王那里会怎么说?也是死在药手里的魂魄冤屈最深,阎王爷也会锁药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