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黑风》1 五瓣丁香
五月底,是成飔最喜爱的季节。哈尔滨的春天来得晚,而且很短,稍纵即逝。有时候刚刚暖和了,女孩子们急不可耐地脱去了大衣和棉袍,换上了早就熨烫好的薄呢子长裙,却又来了个倒春寒,甚至是不期而至的鹅毛大雪。每到这种时候,成飔懊恼的不是放弃美丽的春装,而是可惜那刚刚一树繁花的丁香。
去年是丁未年(1907),应了老一辈的人说的“赤马红羊劫”,南方一个姓孙的人策划了多次暴动,坊间都在说朝廷不稳,新派的人想夺权,要革命……要学西方人搞什么宪法?十六岁的向成飔不是特别明白,但父亲和哥哥似乎整天都在讨论这些事情。对于他们这种洋派家庭来讲,朝廷那一套就是腐朽的化身。他们不想天下大乱,但也急切地希望改革的成功。
成飔想不了那么多。在这个家庭里,有两个她最信任的男人护着她,天塌不下来。这个温暖的午后,父亲和哥哥照旧在书房里说话,而成飔则让她的贴身俄国老仆人在花园的草地上铺了一张毛毡毯子,然后仰面躺在上边,正好可以欣赏家里最大的那株丁香树。
一簇簇的花开得正盛,细碎精巧的花朵凑在一起,聚成了一个个锦团,盖住了枝叶的葱绿,恣意晕染成一片片紫云。阳光也透不过来,但暖意却切切实实地笼住了成飔。她乌黑的卷发散落在枕头上,深邃的黑色眸子里映照着紫色的花云,试着捕捉任何一朵出其不意飘落的花影。很快,一朵丁香飘在她的蕾丝衣领上。成飔轻轻捏住花朵,翻了个身,两肘撑住身子,很快惊喜地半张着嘴,忍不住笑意:居然是五瓣花!幸运的标志啊。
她很快爬起来,抓起身边的《福尔摩斯办案集》,套上她的羊毛便鞋,快步往书房跑去,她要给父亲和哥哥看这朵幸运的花。然后她要去门房等邮差。这么幸运的一天,她应该能收到济雯的信吧?已经等了半个月呢。她该放暑假了吧?济尘也回来了么?
他们说好了,这个夏天会全家来哈尔滨避暑的。为了这个,向府上上下下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了。向、崔两家世交,都是晋商出身,两年没见,大家都很期待这个夏天的相聚。
这两个家庭说来也巧,两个父辈同年生,两个长子同年生,两个女儿也是同年生。早年向秉中在北平做生意的时候,两家走动很勤。后来向秉中到俄国拓展生意,在哈尔滨安家置业,见面就少了。不过,联系还是很紧密的。尤其是成飔和济雯,书信不断,女儿心事,鸿雁频传。
成飔提着裙角往书房跑,刚刚跑上汉白玉台阶,推开大宅的雕花木门,就和人撞了个满怀。
“哎呀!哑巴,你吓死我了!”成飔夸张大叫起来。
哑巴是向家捡来的,身份地位介于义子和家仆之间。向老爷心地仁慈,对这个比成飔年长两岁的哑巴疼爱有加。他让哑巴去读私塾,让自家铺子的管事带着哑巴学徒,最让大家意外的,是他让哑巴姓了“向”。哑巴是在松花江边捡来的,于是向老爷给他起名为“向静水”。
“成飔!”听见妹妹的声音,哥哥向成风推门从书房走出来,一脸严肃压低嗓子道:“爹说了,不可以叫哑巴。” 然后他转头提高嗓音问:“静水,你急急忙忙的干嘛?”
“啊、啊……”静水涨红了脸,手里挥舞着一个象牙白色的信封。
“我的!”成飔一把抢过去,高兴地跳起来:“济雯的信!我就知道今天会到。谢谢静水哥。”
哑巴静水憨憨地笑,把那句“静水哥”当成了奖赏徽章,小心别在了衣襟上。
“五瓣丁香,你们看,幸运花!”成飔举起娇小的花朵,得意地给大家看。
向老爷也从书房踱了出来,看着女儿娇俏如花的样子,忍不住笑意,嘴上却嗔怪:“没个淑女样。教会学校白上啦?花了大把银子,还是收不住你的风火性子。”
向老爷没说的是:她娘亲的俄国血啊,恐怕就是比咱汉人的烈。属龙的小女子,能量就是大! 这一天到晚蹦跶个不停的,以后也不知哪个后生能降得住这个小圪蛋。
在两个兄长宠溺的目光里,成飔一步跳到爹爹的面前,把丁香花举到他的鼻尖,拉着他的胳膊撒娇:“幸运吧?我找到的,送给爹爹。香吧?”
“香。”向秉中笑着点头。
成风问:“许愿了没?”
“当然。”成飔仰头看着哥哥炯炯的双眸,嬉笑道:“许愿哥哥早点找个好嫂子!”
“呵呵。”成风一笑,立刻转头对向老爷告退:“爹,我今晚当班,先走了。”
“嗯。”向老爷点头应允。成风二十六了,还没成家。自己在这个年纪儿子都会打算盘了。唉,去俄国上警官学校,耽搁了婚事,这孩子眼光又高,不知啥时候能抱上孙子啊。
想到他的世交崔泽天,向秉中暗自笑了:和成风一般大的济尘出国留学读医科,也没成家。虽然两家都有女儿,可偏偏岁数差了十岁,交换当儿媳妇有点困难。当年指腹为婚的承诺搞不好就白瞎了。
向秉中的原配——成风的母亲早年病逝,续弦娶了个俄国女人,是有考量的。成飔的母亲来自一个没落但是关系网庞大的贵族家庭。当年向秉中拓展俄国贸易,得到了这个关系网的极大帮助。财富如同滚雪球一样地快速积累起来,比先前两代人在中原地带积累的财富还要多出几倍。他在俄国大量置地建宅,开设皮毛、丝绸、茶叶商铺,打通了生意场上上下下的各种渠道,特别是俄国拥有的东北地区的中东铁路上的人脉,并且在松花江港口持有股份,让很多华商眼红。
加上成风从俄国留学归来,进入了只有俄国人和极少数中国人的铁路警局,并且谋得了中级警官的职位,对向家的生意更是多了一层保护和加持。
虽然第二任太太在成飔六岁的时候也去世了,但向秉中一直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如今四十有五的他,正值盛年,可是已经决定不再续弦了——哪日要是寂寞,也去道里搞处漂亮的小洋房,养个风情万种的“马达姆”(Madame)照应着,对他来说,这日子比守着个正经婆娘要受用得多。等把成风和成飔的婚事都安排好,他这辈子也就安心了。看着眼前高大英挺的儿子和娇媚如花的女儿,向秉中心满意足。
向秉中自己也生得高大。当年刚刚来东北闯天下的时候,总是被误认为山东人。只是东北和俄国苦寒之地,让他的关节炎越发严重,行动不如年轻时矫健了。近些年走得慢、说得少,体态宽了些,更是平添了一种威严感。不过,在小女儿面前,他从心尖尖到手指头,都是温软的。
“父亲大人,女儿也告退了。”成飔垂下浓密的睫毛,佯装淑女的样子说。
向秉中摸摸短须,笑着点头:“去吧。晚上老冯做你最爱的鳜鱼。”
“谢谢爹。”成飔优雅地转身,墨紫色带蕾丝边的长裙在身后轻轻一摆,在走廊转角处画下一个美丽的弧线,很快消失了。
出了爹爹的视线,她就提着裙摆跑了起来。穿过前厅镶着金线的大理石拼花地板,她小跑着上楼,很快跑到了回廊尽头成风的卧室门口。
“哥!”
“进来。”
成飔推门进去,看到成风已经换好了警服——墨绿色的毛呢制服,金色的扣子和肩章,还有神气的大盖帽、闪亮的长筒皮靴,加上棕色的牛皮皮带、肩带和腰间的手枪套,真是太帅了。
成风百分百汉人血统,可是也五官线条深刻,身材结实挺拔。向秉中总是得意地在家唠叨:这就是从小喝牛奶、啃列巴、吃香肠、牛肉条的成果啊。
“哥,明天你休班对吧?”成飔一脸讨好地问。
“又想去骑马?”成风一边系风纪扣,一边从眼角看妹妹,心里苦笑——真是拿她没办法。爹爹不喜欢成飔骑马,可是这个小丫头自从十岁第一次上了马背之后,就疯狂爱上了疾步追风的感觉。
“你的黑风太帅了。让我再骑一次好吗?就一次?以后我还是骑我的小红豆。对了,等济尘和济雯来了,咱们一起去骑马吧?”
“不行。你骑马我都担惊受怕的,要是再带他们去,爹一定要发怒了。小祖宗,你就安分一点儿好吧?马上要生日了,十六岁都可以嫁人了呀。”
“才不要呢。你不娶我就不嫁。你不急我急个啥?”成飔在皮沙发上坐下,随手拿起茶几上的《霍青探案集》翻看起来。“这个比福尔摩斯可差远了。哥,你们专业的警官也看这个?”
见成飔把书扔在茶几上,成风立刻走过去拿了起来。“别人借给我的,别搞坏了。”
成飔眨眨眼没说话。
“我走了哈。”
“明天骑马?”
“再说。”
看着哥哥的背影,成飔皱了皱眉头:“别人”?那个借书给哥哥的“别人”是谁?
哥哥的皮靴踏在大理石地面上的脚步声渐渐远了,成飔福尔摩斯附体,从沙发上一跃而起,跑到哥哥书桌、床头柜和书架前搜寻起来。翻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可疑”之处。就在她转身要离开的时候,眼角余光捕捉到了哥哥刚刚换下来的夹克口袋里露出来洁白的一角帕子。
她轻轻拉出来一看,恍然大悟——帕子是上好的丝绸,比普通的杭绸质地坚韧,光泽和纹路都很华美,一角上绣着两朵看起来不一样的花。一朵比较大,淡粉色花瓣,鲜红色花心,成飔并不认识;另一朵比较小,乳白色,带着细小的黄色花心,看起来是梨花。
“针脚一般嘛。”成飔把帕子放在鼻子底下嗅了嗅,嘀咕道:“不是法国香水。还有点饭菜的味道。哼,向成风,还保密。你等着!”
想起济雯的来信,成飔等不及去读。于是她把帕子塞回夹克口袋,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了回廊另一头自己的卧室,从书桌上抓起裁纸刀,蹬掉鞋子,跳上床,窝在一堆洁白柔软的靠枕中,小心翼翼划开了信封,抽出来勾勒银边的精美信笺,济雯那秀丽的蝇头小楷映入眼帘。
还没细读,成飔的脸上就绽放了笑意,在嘴角挤出来丁香花瓣一样的带着柔粉色的梨涡。
济雯来了,要不要告诉她哥哥的秘密?还有自己的秘密呢?那个“老学究”济尘现在什么样子了啊?眼镜片更厚了吧?
“成飔见字如晤……”
成飔不由自主握着胸前那枚精美的银色镶红宝石的十字架吊坠,沉浸在闺蜜私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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