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理角度无法支持秦月的做法,每个人选择都不一样,要是我的话,
明知自己怀孕必死,那么在章洋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给他生个孩子的考虑还是不够充分,对孩子来讲也该是有争议的,不能完全用母爱伟大来推脱。
在我看来,将一个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来首先要有责任承诺,自己会尽能力对她负责。明知自己必死的话,选择继续妊娠是和这个承诺相悖的。当然我说的话也不算数,我的评价也没有天然的道德高度,当成个人见解吧。
明知自己怀孕必死,那么在章洋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给他生个孩子的考虑还是不够充分,对孩子来讲也该是有争议的,不能完全用母爱伟大来推脱。
在我看来,将一个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来首先要有责任承诺,自己会尽能力对她负责。明知自己必死的话,选择继续妊娠是和这个承诺相悖的。当然我说的话也不算数,我的评价也没有天然的道德高度,当成个人见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