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就是有人贪污了。那片土地本属于国有林地,

本帖于 2025-06-13 23:09:01 时间, 由普通用户 FionaRawson 编辑

“1999年之前,是光明华侨畜牧场(后为光明集团)所有。2007年光明新区管委会成立,所有土地也应归光明新区管委会国土部门管理。后由华建公司用来经营采石场。2009年,采石场停工后,华建公司与光明新区国土局签订协议,由华建公司复绿并整治地质灾害隐患。

“但在2013年,光明新区城管局单方面将红坳采石场设为余泥渣土受纳场,经营权对外招标。同年8月,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对此,华建公司提出质疑。一方面复绿整治地质灾害工程还在施工期间,另一方面这片地还是他们的划拨用地,怎么城管局未与他们协商就将此作为余泥渣土受纳场?”

“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腐败行为和其他犯罪事实。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远安(跳楼那个),在任职期间违反法律,权钱交易,大肆收受益相龙公司实际控制人龙仁福贿赂;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审批红坳受纳场;玩忽职守,对红坳受纳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查处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已经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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