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敬佩沙威探长。他是警察,追捕逃犯是他的职责。最后在职责和良知的冲突下,沙威选择投水自杀。扪心自问,

本帖于 2025-01-05 06:28:37 时间, 由版主 废话多多 编辑

我们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一点?(咱不去投河,辞职总行吧。)

从现代的观点来评价19世纪的道德,法律和社会,对忠于职守的沙威不公平。

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一块面包值不了几分钱,但当时的价值很高。如果一定要代入,设想你(读者,非 Frank)开了一个杂货店,有人偷了一条面包,你报不报警?不报,这个人或许以后还来偷。当你“善良”的名声传出去了,或许很人都来偷,而且这时偷的不仅仅是一条面包了。此时报警,警察第一句话就是你从前是否报过警。当年美国有个店主开枪杀人,就是这么一步步逼出来的。

同时,如果为了一块面包不值钱而放弃追捕,那一斤肉呢,零元购呢,抢银行呢?谁来决定?警察是执法的,法律是否合理,不是警察渎职的借口。

所以现在美国的法律程序相对合理:一个人被起诉,由同侪组成的陪审团决定是否有罪。警察只管抓,不管放。

现在很多上热搜的案件,不就是因为从警察到法官,一个比一个聪明吗。“你要没撞,为什么去扶?”这智商,沙威骑着马都追不上。

至于徇情枉法,古今中外都有,不在此贴讨论范围。

最后,如果冉阿让后来没发财,依旧在偷与不偷的边缘挣扎,更没钱去做任何慈善,大家还会这么同情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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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这个人物也是对得起良心,高尚的敬业者。 -x潇潇- 给 x潇潇 发送悄悄话 x潇潇 的博客首页 (358 bytes) () 01/05/2025 postreply 14: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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