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12个陪审员的全票有罪/无罪,即使你认为其他11个人都是笨蛋,你一个“聪明人”就可以把他们都否了。
而且,贿赂十二个陪审员, 比贿赂一个法官难多了。
比如彭宇案,如果是陪审员制度,“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这种荒谬判决的产生率可能要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