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界定不界定的啊?没血缘关系的一男一女,互相喜欢对方,愿意一起生活,这就足够结婚的条件了。事实上,这就足以胜过
大部分人的(所谓的)爱情和婚姻。他俩青梅竹马不假,就算后来才认识的,又何来的“界定”标准呢?
婚前爱的天昏地暗的,婚后照样变成左手右手,这都算好的了。
婚前爱的天昏地暗的,婚后两看生厌恨不得掐死对方,这似乎更加普遍,哈哈哈哈。
用刚强的话来说:“不明白你们文化人都想些什么?”
大部分人的(所谓的)爱情和婚姻。他俩青梅竹马不假,就算后来才认识的,又何来的“界定”标准呢?
婚前爱的天昏地暗的,婚后照样变成左手右手,这都算好的了。
婚前爱的天昏地暗的,婚后两看生厌恨不得掐死对方,这似乎更加普遍,哈哈哈哈。
用刚强的话来说:“不明白你们文化人都想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