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恶行的产生,起源于当年女婴出生率低于男婴出生率。当时有人指出,二十年后,娶不上媳妇会造成社会动乱,如卖淫,强奸,甚至造反。
法律制定出来是维护国家利益的。不让买卖二十只癞蛤蟆,人们可以分两次买卖十只。不让拐卖妇女,当一个家族,一个村庄,面临消亡时的后果,与国家利益背道而驰。
男权社会,很难制定保护女性权利的法律。然而,古今中外的妇女解放,一般起源于中产阶级,然后普及到整个社会。中国的妇女解放,起始只限于太太小姐们。在“你是人间四月天”时,大多数女性还处于社会底层。后来“男人能干的活儿,女人也能干”不过是增加了50% 的劳动力而已。现在的二奶,小三,彩礼,嫁个富豪靠丈夫养,在妇女解放上倒退了不知多少年。
最悲哀的,是目前此题无解。
今天没忍住,跑题说点废话。要怪就怪蓝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