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刚开始写的时候,倾向于“炫酷”。表现一,是每一章pack up很多情节,老是担心读者读得不耐烦,所以急匆匆搞很多事情发生。其实呢,真正bore读者的,不是细节,反而是the lack of details. 我就老被批评,写得像故事大纲。说句不怕得罪人的,我觉得目前这一点把握最好的,是浮云的小说。一章里就是一两个场景,把环境人物对话心里方方面面都给照顾到了,这种写法其实最好看。
表现二,觉得必须加入很多人生哲理,感悟等,所以很容易进入说教的模式(上帝视角)。觉得日常的柴米油盐别人会没兴趣看。其实,哲理啥的,最好就是从柴米油盐里让读者自己提炼,自己感悟。这样体现的道理,才能真的打动人,是一种由胸腔里往外满溢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