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真要有心,到法壇來幫幫有需要的"您的同胞",不要老到法壇來貼一些有的沒有的東西,占用版面. 您提的案件,老實說,是一個執法過當的案例,雙方都過於情緒化的結果,真的當笑話看就可以了,不需要太用心去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