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同性恋”变成孩子爹

来源: AnitaM 2009-05-28 14:05:0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2777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AnitaM ] 在 2009-05-28 19:46:01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如今流行雷人,惶惑人心的标题, 我也就凑一把热闹。本意不是为了讲故事,晒家事。既然写下这个题目, 就得说说。

那还是近10年前的事了。我沉迷于“欲望都市”里,不能自拔。 里面那几个fabulous的纽约女子几乎都有一个有趣的“紫颜”知己。就在那时, 我开始关注同性恋。 甚至异想天开地觉得如果自己身边也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应该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由于工作关系, 认识了现在的老公。 第一次见面就觉得他是个秀气的, 忙得脸上长包的小男生。由于我是出差到他们那里,是客, 所以他作为地主, 请我们吃饭。那天是周四,当地年轻人泡吧的日子。第二天是周五,还要上班, 老男人是吃不消的。 用餐完毕, 他带我们去夜店玩,还告诉我们他的一个朋友也会去。 我猜,应该是女朋友。 谁知,出现了一个跟他穿同样紧身黑T恤的,壮实的男子。 紧身黑T恤,一对儿男的,我当时就觉得他们可能是同性恋。他来北京出差时, 我就有意培养他。带他去吃饭,观光,购物,一来二去,发现他原来是直男,而且我们还居然有那麽点儿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感觉。一直培养到今天, 他已经是我两个孩子的爹了。

至今,我也没找到一个“紫颜”知己,但对他们仍然关注。

其实同性恋在音乐,服装,影视等等艺术领域有很高的造诣。有人说那是因为他们的思维方式和正常人不一样。也有人说, 如今女人们减肥成风,就是因为很多有成就的服装设计师都是同性恋。而在他们眼里,瘦而扁平的女人更中性, 更能体现他们喜欢或想要表达的风格。所以饮食失调症这种心理疾病跟同性恋有关,哈哈。

北欧的同性恋是可以公开的, 结婚也是合法的, 只是不能到教堂去举行结婚仪式。但是那不叫婚姻-marriage,叫伙伴关系- partnership。在权力与义务上,大致与婚姻一样,就是不能叫“婚姻”。可能是因为政治需要吧。并且,今天的同性恋两口子允许领养孩子,但能不能领养到就不好说了。他们每年有一次同性恋, 双性恋联欢会。 电视现场直播。 评选出年度最佳同性恋,双性恋和最佳支持同性恋的直男,直女,还有最佳母亲。所以说这里简直就是同性恋的乐土。

到底同性恋是如何形成的, 先天还是后天, 说法很多。瑞典有个笑话,说斯德哥尔摩的男同性恋比别的地方多, 原因是该城市的女性使用避孕药比其它地方的女人多。避孕药这种东西不能在自然界消失。基督教人士认为先天的说法纯属借口,通过祈祷,克制,可以克服自己的同性性取向。伊斯兰教也是绝对抵制。马来西亚的穆斯林们,会把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人扔进监狱。佛教, 就更别提了。特别是显宗,异性恋都不允许。不管是先天还是后天, 不管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 强迫自己爱上什麽人或不爱什麽人, 都是不自然,心理扭曲,令人痛苦的事情。

有人认为不生孩子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同性恋不能生孩子(但也不一定,精子或卵子需要第三方提供),年老以后还要靠社会养老。 这个说法比较片面。在发达的社会里, 人们靠缴税来保证自己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的生活。纳税人中包括同性恋者。我们的孩子所享受的 社会福利中就有来自同性恋的贡献。今天的养儿防老绝对应该赋予新的诠释。再说, 还有异性恋选择不要孩子的, 难道我们能说他们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吗? 他们也纳税, 跟单身人士一起纳税, 可能比有孩子的已婚人士缴得更多。个人认为,这个地球上什麽都缺, 就是不缺人。当然, 大家都不要孩子,的确有老了以后的问题。但这种情况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是不可能出现的。

有人认为可以尊重他们的选择, 但婚姻绝对不能合法。我个人的看法是:如今的男女在经济, 人格和情感上日趋独立,婚姻那张纸,无论是对同性恋还是异性恋都没有意义。但是,婚姻仍然是传统和主流文化的重要部分,绝对有保持的必要。而且,那个仪式对大多数人来说是神圣而浪漫的。婚姻的实质,在我个人看来, 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如果允许同性恋领养孩子,那麽他们的婚姻,或者另外一个什麽名字就该合法。如果我们承认异性恋的婚姻, 甚至有些没有性关系的异性恋婚姻,那为什麽不能承认同性恋“婚姻”呢?

自由是衡量生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物质文明到一定程度, 人们考虑就不仅是活着的问题, 而是生活, 有质量的生活。 那麽我们就面临一个问题:这个质量和自由的标准是什麽?

给与同性恋自由, 那麽其他的自由呢? 比如:安乐死。生命权到底属于个人还是上帝?目前, 世界上只有荷兰和比利时是积极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另外还有包括瑞典在内的10个消极安乐死合法化国家。 看过一部纪录片, 讲的是一位在轮椅上度日的老人在妻子的帮助下,从自己的国家跑到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在安乐死之前,渡过自己生命的最后几天。对他而言,活着, 每一天都是折磨,毫无质量可言。我本人支持安乐死合法化,就算冒犯了上帝他老人家,我想他会原谅我们。 

去年澳大利亚有一对父女非法同居并育有一女。乱伦的自由呢?也看过一部讲这种事的纪录片:一对兄妹,也是分散多年后, 不可理喻地爱上对方,在欧洲到处逃亡, 发誓永不放弃彼此。他们说可以做绝育手术, 就是要在一起。 好像没有科学研究能充分证明近亲所生的孩子就一定有问题,只是风险比正常的情况要高, 可不一定高过正常高龄夫妇孕育孩子的风险。 法律判他们可以住在一起, 但不允许有性行为,可他们非要名正言顺作夫妻。 有心理学家认为,多年失散的亲人再见面时, 可能会产生特殊的亲密感, 使他们误以为就是爱情。 可是, 没有心理学家敢保证这 是可以治愈的。 我本人在情感上坚决反对这种自由, 实在是接受不了。 在理智上持不确定, 怀疑的态度。 

类似的自由, 可讨论的实在是太多啦。 生命要有质量, 民主和自由也要有度。 

忽然想起小时候学的那句诗: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

请阅读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 把“同性恋”变成孩子爹
  • 把“同性恋”变成孩子爹
  • 给老公上课用的教材
  • 保證你會看第二次(很神奇喔!)
  • 关于现在的富人
  • 所有跟帖: 

    好贴!!! -433832795028- 给 433832795028 发送悄悄话 (26 bytes) () 05/28/2009 postreply 14:15:19

    -Z.A- 给 Z.A 发送悄悄话 Z.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8/2009 postreply 14:19:19

    嗬嗬,不止你一个 -AnitaM- 给 AnitaM 发送悄悄话 AnitaM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8/2009 postreply 23:07:25

    are you a girl or boy? -bluevale- 给 bluevale 发送悄悄话 blueval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9/2009 postreply 12:20:25

    I am not a gal , not a boy either , I am a lady -AnitaM- 给 AnitaM 发送悄悄话 AnitaM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30/2009 postreply 14:54:57

    好文章!你在北美吗? -zhang3feng- 给 zhang3feng 发送悄悄话 zhang3feng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9/2009 postreply 17:46:01

    谢谢,咱俩总能相互鼓励。欧坛老没人,就瞎逛,那天跑到这儿,大家忽然侃起这个事 -AnitaM- 给 AnitaM 发送悄悄话 AnitaM 的博客首页 (171 bytes) () 05/30/2009 postreply 15:01:43

    北美, 现在打死也不敢去,正闹病呢。准备回国呆一阵子倒是真的 -AnitaM- 给 AnitaM 发送悄悄话 AnitaM 的博客首页 (42 bytes) () 05/30/2009 postreply 15:07:19

    我反正是投同意票,即便给了他们这个自由,同性恋也不可能成为主流, 传统是不会被颠覆的 -AnitaM- 给 AnitaM 发送悄悄话 AnitaM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30/2009 postreply 15:04:46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