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本帖于 2009-01-26 20:17:00 时间, 由版主 人在北美版主 编辑

一个人很多习惯是从小养成。而习惯直接影响人的生活方式。从这个案件看,杀人坚决不对,何况如此残酷地杀人。如果被害人在道德方面有问题,道德是靠舆论和自觉支持的。而法律是无情的。法律是绝对不能过限的。是强制执行的。我仍然不认为杀人者是苦追不成才杀人。我觉得里面有别的原因。如果被追的一方从一开始就无动于衷,不会给对方如此的错觉和希望,就不会有后来的结果。如果不是很随便的女孩,怎么会住在一个根本就是刚刚谋面的男孩家里呢。这点上被害人给了别人机会。只能遗憾惋惜。以此为借鉴,女孩子要言行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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