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女的跑的一瞬间,我已经充分权衡了所有利害关系:
以我对那女的的印象,8成,她不但没有驾照,而且有前科。从她的精神面貌看,我怀疑她用毒品。从她的神态和衣着,我觉得她应该属于性工作者。她给我的名片,我就从来没相信过。
既然她不顾一切地跑了,我就知道将来的所有花费,都将是我自己消化,所以我不想那么夸张。
而且,凭我自己的知识,我知道我自己的确没有大伤害。
另外,我又是那种不用扬鞭自奋蹄的模范奴才。
所以,我想,既经济损失追不回来,其它的更是白搭。我不如positive一些,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省得又耽误时间,又没办成事。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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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自虐,典型的老中思想,你这样让她逍遥法外
-n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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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2008 postreply
08: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