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风度”判陈中死刑
“中国式风度”判陈中死刑
鲁迅早就说过中国人的劣根性,其实中国人有优点也有缺点都体现在我们的民族性上。我们不光吃苦耐劳,与人为善,平和谦逊,同时还有很多“负的一面”,比如好面子,柏杨老先生在“丑陋的中国人”里早就指出了这一点。其实今天的比赛完全可以有一个正常的程序:就是英国人上诉,跆联与中国协商,中国即便坚持原判,英国人也只能接受,原因上面已经谈到了。可是跆联询问中国教练的时候,我们的教练却冷静的来了一个中国式处理方式——找组织解决,一切听从组织安排。最终陈中失去了成就三连冠伟业的机会。但是这里面显现的问题却值得深思:
中国体育代表团团部是否有权剥夺陈中比赛的权利?我个人认为是没有的,陈中虽然隶属中国体育代表团,但是代表团及其领导不能也不可以操纵和影响运动员比赛的进行,陈中参加跆拳道是获得了国际跆联的邀请和准许,获得了奥运会资格的,代表团无权剥夺。
没人想到陈中会这样离开奥运会赛场
代表团为什么作出这个决定?想想下届奥运会主办国是哪里吧!答案就在于此,中国人总把屈辱当作风度,认为别人会理解你,会崇拜你、会敬佩你,其实这是典型的中国式思维,可是这在西方人眼里其实是软弱!团部可能认为金牌拿了不少了,不在乎一枚两枚的,不要因为死争这一块金牌而得罪了下届东道主,更重要的是在全世界人民眼中“丢了面子”,有失泱泱大国的风范,但是这种决定全然不考虑运动员的感受和压力。“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团部的领导这时与慈禧老佛爷达到了高度的心神合一!
最后再次强烈抗议!抗议中国体育代表团的领导无权剥夺陈中的比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