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11: Babel 《巴別塔学院》by R.F. Kuang, 2022

Babel: Or the Necessity of Violence: An Arcane History of the Oxford Translators’ Revolution

巴別塔学院》又名《暴力的必须性: 牛津大学翻译们的革命秘史》匡靈秀在2022年出版的一本架空历史小说。这本书以1830年代的英国的平行世为界背景,算是玄幻故事。但是书中又有很多当时大英帝国殖民统治的历史细节,尤其是从当时的统治者和剑桥的一些知识分子的角度,描写鸦片战争的历史背景。这本书明明是是超现实的历史叙事,但因为我这个读者从小接受的中文历史教育, 所以又感觉十分真实可信。

”巴别塔”是虚构的“皇家翻译学院” 的教学楼的别称,取自圣经,旧约,创世纪篇的Babel Tower 的典故。旧约里的大洪水后,人类靠着诺亚方舟幸存下来,语言上得到了统一。并决定在示拿平原建塔。塔顶直冲云霄,作为同心协力的象征,和向天挑战的纪念。

上帝看到正在建设的巴别塔,认为人类如果语言统一,将无所不能且更加狂妄,于是就混淆了人类的语言作为惩罚。所以不同的人类群体之间就开始有了分歧,误会,然后是进一步的仇恨和战争。这样的人类就永远不足以对神造成威胁了。巴别塔就成为解释人类语言差别与文明冲突的一个典故。作者以“巴别塔”为标题,讲述牛津大学翻译学院的学生们以语言文字为武器,反抗殖民地剥削的玄幻故事,也是非常的含义隽永。

故事情节可以从三个层次去了解。第一个层次是人物描写。故事的主角是四个18-20岁的年轻人,Robin, Ramy, Victoire and Letty, 他们在牛津大学里虚构的“巴别塔”学院,又叫“英国皇家翻译学院” 学习语言,被培养成为维持大英帝国殖民统治的翻译人材。小说里有很多关于年轻人对求知,成长,友谊,爱情还有牛津大学生活的描写。 Robin 来自中国广东,是牛津的教授Lovell 与中国没落贵族女子所生的混血儿。但Lovell不认他是孩子,只当他是一个翻译实验品,从小就被当作工具来精心培养。他学习中文,也有来自英国的家庭教师为他教授英文。11岁被带到英国以后,又学习了古希腊语和拉丁文。Ramy 是来自印度加尔各答的穆斯林少年。他的父亲给在印度的英国殖民官员做仆人。Ramy 的语言天赋从小就大放异彩,所以他被主人精心培养,学习了乌尔都语,阿拉伯语,波斯语。Victoire 从小在海地长大,海地独立革命后后随着当佣人的母亲来到了法国。她会说法语,海地克里奥尔语。Letty 是英国贵族,海军上将的女儿。本来是没有机会进牛津的,但是她那个被精心培养的贵族哥哥因为酗酒而早夭,所以具有语言天赋的她就被作为替代品进了牛津。她会说法语,德语。这四个人还都会说英语,拉丁语和希腊语,因为这些是被录取的基本条件。 

第二个层次是更宏观的历史描述。用严谨的笔墨描述1830年代的“大英帝国” 的殖民地政策,工业革命以及当时的特权阶级的统治思想和逻辑。这里巧妙地穿插了玄幻的部分。书里英国的工业革命的能量来源不是蒸汽机或者电力,而是刻有不同的语言组成的符咒的银条 (silver bar). 比如说,一个银条的一面是古法语“triacle”, 意思是解毒,治疗蛇咬伤的解药等等。银条的另一面刻的字符是现代英语词”treacle“(一种缓解药物苦味的粘稠的糖浆。当”triacle” 被翻译成“treacle” 时,其中能够治病解毒的含义就消失了。而翻译过程中被遗漏的文字的含义,就会被银条转化成相应的能量。所以刻有这个符咒的银条可以用来治病。小说里Robin 10岁左右时,广东爆发瘟疫,Lovell 教授,也是Robin 的父亲,就用刻着这对符咒的银条救了Robin 的命。当时Robin十分感激,可他长大后就问教授为什么不用这个银条来救自己的母亲的命。教授的回答是银条符咒很贵,不能随便用。这也为后来的冲突埋下了伏笔。

第三个层次其实穿插于微观的人物描写和宏观的历史叙事之间,是对多种语言,文字,文化的极致的应用。词源学 (etymology),语言学 (Linguistics),语义学 (semantics) 被作者运用到了一种极其引人入胜的境界。举个例子,几个年轻人因为处理某件事的观点不同而争论不休。一个人主张暴力解决,另一个人则反问“ Have you ever considered you might better make your point by being nice?” ,”Nice comes from the Latin word for “stupid”, … We do not want to be nice.” 

”你有没有想过你态度好一点,对方会容更易接受你的观点?”

”英语里‘ 态度好‘ 的词源是拉丁语的“愚蠢”...我们不想成为愚蠢的好人。“ 

我阅读的时候觉得这还真像是一群学外语的书呆子的对话。类似的词源学知识在书里被反成百上千次反复运用,十分自然细腻,一点也不突兀。这种写作技巧一边塑造人物性格,一边推动情节发展。更重要的是这形成了这本书独特的写作风格,给读者带来极大的愉悦。 

在书的最后,作者借用Robin 的视角,表达了一些对文化和语言的领悟。 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广播里还在宣传“世界语” ,就是发明一种全世界都能通用的语言。 书里Robin 就感叹道: ”For how could ever be an Adamic language? The thought now made him laugh…Language was just difference. A thousand different ways of seeing, of moving through the world. No; a thousand worlds within one. And translation - a necessary endeavor, however futile, to move between them”. (p535)

世上怎么可能存在一种通用的亚当语(世界语)呢? 这个想法现在看来十分可笑……语言的本质就是差别。是千百种观察世界,在世间行走的方式。不;是一体之中的千百个世界。而翻译本身 ——尽管终究不可完美表达,却仍是一个必须进行的尝试——就是为了能在这些世界中穿行。

Robin 还回想了他在牛津大学的第一个清晨,还有他所领悟的语言表达的真正的意义。

He went back to his first morning in Oxford: climbing a sunny hill with Ramy, picnic basket in hand. Elderflower cordial. Warm brioche, sharp cheese, a chocolate bar for dessert. The air that day smelled like a promise, all of Oxford shone like an illumination, and he was falling in love.” (P.535)

他仿佛回到了在牛津的第一个清晨: 和Ramy一起爬上一座撒满阳光的小山,手里提着野餐的食篮。接骨木花饮料。温热的奶油面包,带着辛香的奶酪,还有一块巧克力作甜点。那天的空气闻起来像诺言的味道,牛津大学闪耀着光芒,而他,正在爱上一个人。

“That’s all speaking is. Listening to the other and trying to see past your own biases to glimpse what they’re trying to say. Showing yourself to the world, and hoping someone else understands.” (P.535)

说话的全部意义不就在此吗?倾听对方,克服自身的偏见,去试图理解对方真正要表达的意思。把自己展示给这个世界,希望有另一个人能懂。 

这是读书笔记,我不想透露太多情节。但是我读这一页的时候,眼角是微湿的。 也许是因为一份极致的美丽正在被撕碎,也许是因为一个很高尚的灵魂正在被燃烧。

作者匡灵秀是美籍华人,出生在广州,在德州长大。本科乔治敦大学历史系,研究生开始在剑桥读,后来在牛津拿的中国研究的硕士学位。目前正在耶鲁读博士。她已经发表了七本小说,横跨历史,玄幻和爱情等多种体裁。目前我只读过其中一本。好多年了,没有有小说能在语言、情节、立意和背景框架上都令我如此赞叹。这一次很高兴能沉浸在匡灵秀创造的巴别塔世界中神游一番。

神游归来,我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得到了净化。 最起码,她的书让我想起了我的初心。18岁的我,如何在金融,外贸,数理化盛行的时代,坚持选择了文学和语言作为自己的本科专业。人生过半,我还没有创作出自己的文学作品,但语言与文字也给了我安身立命的根本。50多岁的我真的明白了,唯有真正的热爱才可抵岁月漫长。唯有真正的热爱,才会让人在生活的磨砺中一次又一次得到温柔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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