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的文章无关,美国的选举人团制的选举法并不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选举法。2016年川普对希拉里的那场选举中,川普的大众选
(popular vote) 比希拉里少了几百万张,却当了总统,成了多数服从少数。同样,再往前小布什的大众选票也比戈尔少,也当了总统。
因为美国是一个共和制政体。共和制和民主制的区别在于,共和制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少数派的基本权利必须得到保护,多数派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少数派头上。而纯民主制就是严格的少数服从多数,少数派根本就没有话语权。
比如当时有个考量:美国是一个以基督教为主的国家,如果由投票表决,基督教徒占绝大多数的国会有可能把基督教列为国教,而排斥其他宗教。哪么怎么才能限制国会的多数派乱来呢?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当初就意识到会出现这种问题,把政教分离写入宪法,严禁政府扶持某一宗教。美国的建国先贤可不想美国成为中东一样的政教合一的国家。
除了宪法明文保护少数派权利以外,美国还在政体上尽量照顾小州。每个州都是两位参议员,人数3900万的加州和人数59万的怀俄明州都是两个参议员。众议员也是小州占便宜,怀俄明州19万人一个众议员,而加州和德州70万人才有一个众议员。美国这样做就是让小州也有话语权,不让人口大州把国会把持了。这就是”共和“。
最后再回到选举这个问题,为何赢得多数选民的候选人会输掉选举呢?具体来说有三个原因:美国的选举团制度(electoral college)、各州赢者通吃制度(winner takes all)、不公正选区划分(gerrymandering) 。
美国总统不是直选,而是由选举团选举,选举团由各州选出的选举人/代表(electors/delegates)组成,各州的选举团成员人数与该州国会议员(众议院+参议院)的人数相同,加上华盛顿特区的3票(华盛顿特区没有议员),目前选举团共有538名选举人,总统候选人在11/5那天谁得到270票就赢得总统选举。
问题是选举团名额的分配也是照顾小州。加州的人口是怀俄明州人口的66倍,但分到的选举团人数却只有怀俄明州的18倍,怀俄明州的1人相当于加州的3.6人。所以美国的一人一票不是同等份量,只有摇摆州的每一张票都至关重要,才真正是 every vote counts。这是不是有些不符合民主和公平的原则?
所以这就是个我不能回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