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讨论之前法官会向陪审团做出他的介绍,和他的相关法律。即带节奏,甩领子。其间陪审团之间如有分歧就会由法官来解释相关的法律。所以除非有一个很懂法律的人,并愿意永远坚持下去这样性格的人,一般没人会坚持不同意见。大家还急着要回家吃晚饭呢,你在这里一个人不断地纠缠着要大家陪着你自己都会感到不好意思。我看,至少在我经历过的几次来看教育意义大于法律的公正意义,这只是我的看法。
每当我坐在陪审席时我就会不由想起了文革时中国也搞过群众审案,群众评议的,领导决定的把戏。领导把一个案件介绍完后,全场群众一致高喊”抢决”,五六个案件二个小时搞定。在那时的政治气候下谁敢提出反对意见是不想活了。在川普的案件中法官明目张胆地带节奏,陪审员配合演戏,宁左不右的活命哲学难道在川普的案件中不会发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