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是不愿意的。比如我有五万年薪,但因为周末餐馆小费变成按6万年薪税率报税(假设每个周末二百)。多交钱部份等于你在为税务局打工。也就是你餐馆收入部份的税率要和你正式工作的年薪算在同一级上,不但小费变成了车薪,而且还把你五万年薪那块的税率拉高了。一般人都不愿意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