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大概一个月前佩尼有一贴说她带司去中国城后,司觉得那里东西便宜就常叫她去中国城买。我在下面有跟贴说若你去中国城买东西,

来源: 聂耳 2022-10-05 16:32:3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38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聂耳 ] 在 2022-10-05 16:50:32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就自己贴钱,不必样样和司清算。如她照我说的做,当时既可使司感到她的温暖,如果离婚时,就是有共同财产的行为之一。可惜她没有做。还有,她要有证据说明司提出离婚是因为有外遇,那么判决就对她很有利。很多地方她都不知道如何去争取。却要司给她在北京买房,这管司的屁事,司没有责任来替你北京买房负责。她赢了官司有了钱做什么都可以。钱多买内环钱少买五环。不知她这个脑子是怎么长的。她这么一说把底都告诉了司。这官司还能打吗?有这么个猪队友律师也帮不了她。她还自以为司听后害怕了不再作声。司不会不知道你这种提法这官司你打不赢。只是他考虑的那个第3者不可能有你照顾的好而作罢。

所有跟帖: 

她自己花钱买东西怎么就成了共同财产呢?外遇不是罪现在不会因为外遇而偏袒无辜的对方也不会让婚前协议无效。你还是多了解美国法 -usanyc80- 给 usanyc80 发送悄悄话 (27 bytes) () 10/05/2022 postreply 16:43:16

不会再继续回你的贴,还是多了解美国法律吧。 -usanyc80- 给 usanyc80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05/2022 postreply 16:44:10

谢谢, -聂耳- 给 聂耳 发送悄悄话 聂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5/2022 postreply 16:57:17

我是说“之一”,我想聪明的人会举一翻三来领会,拎不清的人你告诉她还听不懂,还反问“怎么就成了共同财产呢”。。。无语 -聂耳- 给 聂耳 发送悄悄话 聂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5/2022 postreply 16:56:12

谁说司有罪了,我说有利于她。请你在读人贴时还是仔细一点,再来讨论法律条款的适用性 -聂耳- 给 聂耳 发送悄悄话 聂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5/2022 postreply 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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