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地方政府造和维护公共交通不能自己规划了,要选民投票了。
以过去的经验来看,这绝对是个坏主意。选民以为自己那点教育程度可以搞市政规划了呀。
选民吃得真饱,花钱养自己的代理,还不让他们干活,要亲自替他们干活。
从法律上讲,还有更大的后果。就是将来反有上一级政府要规划的项目,地方政府就无权代表参与。可是根据法律,一地的选民又无权和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磋商,只能造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