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就不能立法对引起社会强烈质疑的案子重新调查

如陈光诚,有时是地方官胡搞而成了国家买单。有时可能当事人初衷是好的,但确有违法暴力行为。但引起社会重大争议时应给出公正透明的解释,或公民代表参与下的重新调查。胡温这界政府太让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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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的案子比较独特,地方官僚肯定有为非作歹的地方,现在搞成美使馆了。 -用户名被占用了- 给 用户名被占用了 发送悄悄话 用户名被占用了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9/2012 postreply 09:16:27

什么案子?没听说过。。。 -老忽叔叔- 给 老忽叔叔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9/2012 postreply 09:56:46

一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 -徒劳- 给 徒劳 发送悄悄话 (394 bytes) () 04/29/2012 postreply 11:54:20

司法不独立说也没用 -徒劳- 给 徒劳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9/2012 postreply 11: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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