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老林所说,哥有俩糟钱,最近搞PE,看上两个项目。都是很不错的项目 A和B。A是通过别人介绍的,B是自己找上门的。
了解过程中,发现这个B其实是通过A知道我的。现在他拿自己的项目跟那个A老板争。那个A老板很生气,要告B侵权。而B说他要反告A剽窃。哥一生行侠仗义,觉得要帮A的项目,所以对B每次骚扰以冷淡相待。
B发现可能要拿不到资金了,先是要哥跟他签合同。我说,不可能,我要再看看。B看机会越来越少,干脆开始威胁说要告我伙同A侵他的权。我还没回,上午又来软的了,说只要投他的,可以联手把A干掉,平分秋色。刚才A来电话问有什么进展。我说B要告我和你,又要和我一起把你的项目干掉。
A听了半天,说,苏老师,你能跟我说这些,说明你为人师表不是口头禅,我下午告他的状子就递上去,我的项目我4你6。这是我最后底钱。我说,趁火打劫的事我不干。不过既然B首先提出来要连我一起告的话,哥就不客气了,取消跟他的一切联系。比例还是以前的你7我3就可以了。
A感动地要哭了,苏老师,我决不会让你失望只会让你赚钱。 我说,你的项目潜力很打。关键时候我还有些关系可以调用,确保你成功。A说,哥,今后我跟着你了。 我说,别,扶你上马后,我就走人,再搞点儿别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