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为华人而修改法律
这是一个悲喜交加的故事。
悲剧的开始(以下为原文转载,发表于Mar 23rd, 2005, 02:41 )
我移民两周MetroPass被TTC公交司机扣留还被控Assault出庭!怎么办?
我(徐先生,编者注)是新移民,2005年3月1日登陆的加拿大多伦多,来了半个月了,买了MetroPass月票,但是3月15日-就在国内的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我从 Finch/Warden路口做公交车,像往常一样向公交司机出示了MetroPass,他要求看Photo ID,我前段时间都是给司机出示护照的,那上面是有照片的;可是那个司机二话不说就没收了月票,还跟我大嚷:Move Back N-O-W!我当时只是想要回我的MetroPass,就轻轻碰了他的胳膊,根本没有扭打,谁曾想他打电话报警,控告我Assult。
警察到了二话没说就把我护照没收,把包和手机放一边,搜身搜了半天,然后拿走我的高级签字笔-也许认为是尖锐物,然后被另一个警察背后拷起来推上了警车, 我心想:这下完了,肯定要被抓然后让人保释什么的,就跟影视片里面的一样,我在国内可是守法公民,没有犯罪记录,从没被警察问过话,他们就连问都不问我立 刻把我拷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儿?我焦急万分……
本来是去找华咨处登记求职的,结果做公交被警察拷起来,困在警车里面达1个多小时,事情被耽误了不说,他们还不听我的申辩,最后幸好把我暂时从警车里放了 出来,可是给我开了两张单子,一个是上法庭的传票,还要提前去按手印、照相,另一张是TTC公交地铁系统的罚单,要求我去交罚款,这是什么世道,扣了我用 了才半个月的月票MetroPass-花了$96,相当于600人民币啊,然后还要去交$115的罚款=700元人民币?相当于一下子抢了我1000元人 民币的费用!Unfair!还有公理嘛?
警察发传票告知4月12日去警局按手印、照相,4月27日出庭,警告说如果不按时出席Court,不出庭和提前按手印、照相的话,就会再次被抓捕,这是怎 么了?难道国内的道德标准已经被彻底撕裂了?国内这类事件顶多列为交通事件,都不算民事纠纷,这里怎么成了刑事案件了?这是怎么了?
我被指控Assault,怎么可能?随后我花了$50去找了律师咨询,她说不是什么大事,只要Plead guilty,然后要求Duty Cancel!可能吗?现在想请教过来人,谁能告诉我怎么办?律师说出庭不用请律师,自己就能申辩,否则要花$1000,是吗?还有没有支持华人新移民的 法律援助机构啊?请各位前辈多多指点!谢谢!感激不尽!
我上周五通过了G1驾照笔试,国内驾照找了一个资深翻译,同时向他咨询,他也说没有找律师的必要,可以当庭要求配个翻译、自己申辩,我有些困惑,我该怎么办?);
背景介绍
2006年以前,TTC月票的背面是需要持票签名的,为了保证月票的专用性。持票人在使用月票时必须连带出示有效的PhotoID,也就是带相片的身份证件。这些证件通常包括驾照和TTC颁发的证件。由于加拿大人多有驾照,所以不太容易产生证件使用问题。但当时的情况是徐先生是刚刚登陆的新移民没有驾照,而且他购买并使用了新移民不太常用TTC月票,这样问题就来了。由于徐先生使用的护照上面的他的中文英译名字,而月票上的签名是英文名字Rick,名字不符,根据TTC的规定,司乘人员在工作如果发现有人使用假冒月票可以当场没收,于是就发生了上面这一幕。
后记
今天我去Eglinton的警局逛了一圈(发表于 Apr 13th, 2005, 19:21 )
今天我本人独自去了Eglinton和Warden的Police Office,前两天听说有个东北大哥前些年因为打孩子去警局打手模、照相后被拘留了17天,我前两天一直忐忑不安,连遗书都写了,告诉了在蒙特利尔的好 友,因为从12号到27号上法庭正好是15天,怕他们把我也拘起来,但是还是有好多朋友鼓励我,不要怕……
最近我在Shepard上LINC课程,所以今天下午去的,下午2:00到了Police Office,果然到了警局是另一番天地,没想到来到陌生的加国,除了去了很多华人的西人的职介中心、还有华人社区和职业指导中心,还要来警局做客!人生 有太多意想不到的地方;不过进了警局以后感觉到了社区一样,警察也不像那天的刑警那么厉害了,温和了许多,就像到了考驾照和办健康卡的地方,按手印也是要 警察服务的:
一、按手印:现在都是高科技设备了,所以不像以前想象的是按手模了,没有任何损伤,只是很细致的把我双手每个手指、每个掌纹和侧纹都扫描了,就差指甲没留照片,好在我指甲很干净,每周都剪,那个高个子警察很随和,我问他这算不算留案底,他说没事儿!
二、照相:坐在一个类似照相馆的椅子上,很舒服的坐着,而不是想象中欧美大片中举个牌子正面、侧面站着照,他们先让我摘掉眼镜照,然后戴上照,接着就是向 右侧扭头,看墙上的漫画、好像是警察无聊自己画的,然后再向左侧扭头,看刚刚取指模的机器,这一侧没有漫画,奇怪了,也没让摘眼睛,听那个高个子说要照六 张的,可能照相的警察困了或是懒了,所以照了就结束了;
结束后,警察主动给我带路,还帮我开了沉重的办公室门,用结识的身子顶着,他们的工作也不容易,我对加拿大的警察开始有了转变得看法,都是吃皇粮的,所以没有所谓的“罪犯”,他们也会寂寞无聊的!
2:20分,我顺利离开警察局,离开之前还看到墙上好多通缉犯的照片,好奇的看了一会儿,突然有了警惕,心想不能久留,于是走出来了!呼吸了一口司空见惯 的空气,觉得好新鲜、好舒服、天还是那么的蓝;上午LINC课刚刚讲完Touch和Heat都算刑事犯罪,真后悔当初没有早考LINC;不过,很多朋友鼓 励我使我信心百倍,勇敢坚强的面对27号的出庭和随后的挑战!
皆大欢喜最后的结局
徐先生的故事到这就可以结束了。由于徐先生本人未继续公布相关事情的进展,所以,我无法得知最后的处理结果。但徐先生在一年后的2006年8月24日又发了一贴,这贴的内容让人相当振奋:Our company (Located in Toronto) is fast growing up. We are expanding and have several permanent opportunities for intermediate。。。。这是一则招聘广告,我相信是徐先生本人的发的,我想,两年多来,徐先生没有受到TTC事件的干扰,而且他在加拿大事业有成。即便他是不是老板,他也是有资格招聘他人了,他生活应当已经开启了新篇章。
最让人高兴的,还是TTC方面的态度。在接下来一年的时间内,TTC先是宣布护照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作为身份证明在TTC上使用。再后来,TTC干脆宣布取消验证ID的规定,只要买了月票,谁都可以使用,不需要再出事什么身份证件。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使用规则进行了修改,但月票在当时的价格没有发生变化。
从这件事上看,徐先生犯了很多错误,首先他没有认真阅读TTC月票的使用规定,想当然地用护照代替;另一个是图谋暴力抢夺月票,这也是不应该的。
虽然徐先生有错在先,但TTC的某些规定确实有刻板的地方,为新移民尤其是语言能力不佳的新移民带来了许多困难。在矛盾面前,TTC公司没有一味坚持自己的“规则”,而是对自己的规则进行了部分修改,适应了新的形势。
我想,当今天的新移民畅通无阻地使用TTC月票的时候,你们不要忘了,曾经有一位叫Rick 徐的人,为您今天的方便所做出的贡献。这件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问题,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生活在一起,难免会有矛盾,关键就在于如何解决矛盾。TTC月票事件告诉我们,只要本着“理解和尊重”为原则,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如果您觉得这件事没有说服力,那震动整个多伦多的“陈望”案件则足以说明问题。
多伦多唐人街小店主陈望,在抓贼后,不但没有获得“勇敢市民奖”,反倒被警方控攻击非法拘谨他人、非法携带攻击他人等罪名,让陈望很是觉得冤枉。幸运的是,在陈望所在地区联邦议员的努力下,多伦多社会各界都对此案表示关注。最后,警察撤销对陈望的所有指控,并且加拿大立法方面也对部分法律做了修改。事后,加拿大总理哈勃,亲自到陈望的店中向表示慰问,并在多伦多华人社区传为一段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