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教的是。

本帖于 2011-12-30 14:28:29 时间, 由版主 人在北美版主 编辑

我跟老爸通了一次话,提到这一篇,他说,比我们其他那些分到公社里挣工分、在那里成家立业的已经好多啦,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嘛!

今天收到老爸的e-mail,对我这一篇评价很高呢!

我曾经痛恨大同,从来不觉得那里是我的故乡,但现在回忆起来,我有近十八年生活在那里,点点滴滴,也很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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