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月10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十五。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体育场举行。
会场中,涌进了2万余名保定当地的干部群众。会场外,河北省委通过广播,现场直播了公审大会,几百万干部群众听到了正义的审判。
此前一天晚上,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孙光瑞到看守所,与刘青山、张子善做最后一次谈话,向他们传达了“死刑,立即执行”的最后判决。孙光瑞询问两人,还有什么话要讲。
“拿我作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这是刘青山的遗言。
“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这是张子善的遗言。
公审大会于当日正午12时开始。经过必要的庭审程序,下午1时30分,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宋志毅宣读审判书,刘青山、张子善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