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美国数年,已过而立之年。自己不是个随便之人,因而也不随便与女孩交往,总是觉得对人家女孩没有感觉,也不应该误导人家,最后害人害己。各位都知道,在国外最大的困难是心里上的寂寞感,生理上的欲望需求还可以靠“自己动手,自力更生”。
最近,国内好同学要给我介绍他的一个比我年龄小8岁的表妹给我,尽管还没有见过一面,但双方初步聊天了解后,彼此感觉都不错。但最近与父母家人谈了后,她们断然严词反对。主要的理由是,现在国内社会道德极度沦丧,大家说的做的就为一个字---钱。为了钱,二十多岁的女孩任何丑恶的事情都可以做,动不动就同居,动不动就打胎,与我出国前的时代完全不同,而大城市如上海,仍有不少女孩为出国而不顾一切,不择手段。
我妈还骂我,即使你自己色迷心窍,接受一个与别人有过性关系的女孩,但我们老人还是会从心底里看不起她,厌恶她。第二是,如果结婚后,女方一时来不了美国,鬼才知道她会不会耐不住寂寞,出去与前男友或其他野男人鬼混,最后我给别人养大一个野种都说不定,因为男人几乎是无法确认孩子的生父的。
我父母的意见概括起来就是,国内的女孩非常不洁身自好,其中也包括了我家一些亲戚的女孩。
我母亲说的这些变化情况真有如此严重吗?只有女人自己才能确认孩子的生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