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样看人猪配的

人和别人性交,合法的前提是双方情愿,所以通奸不是罪,强奸却犯法

如果性交双方有一方没有正常成熟的判断能力,另一方就必然构成强奸,比如和未成年人或弱智者性交,你就有麻烦

同理,猪没有和人相同的正常成熟的判断能力,而且无法用语言或别的媒介表达其意愿(同意还是反对和你性交),所以你和猪发生关系,和强奸幼女同样性质

所有想和猪进行“人猪配”的同志,可要三思而后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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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猪猪配为什么又是允许的呢? -甚至常常是被鼓励的?- 给 甚至常常是被鼓励的?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8/2004 postreply 14: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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