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海明律师得说法,色大可以起诉比较高性侵犯,拿U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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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预告:我明天上午,19 日,将我的对桑兰诬告状的答辩上交给联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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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 兰说我“误导”她,其实是在指责我没有误导她,没能够给她出“好主意”,让性侵案得以成功。她非常希望我能帮她。如果性侵案成功了,她又拿赔偿金又拿绿 卡,想想看,她还会怪我吗?现在没成功,她失望至极,恼羞成怒,就怪律师没帮她!大家不要认为她后悔报性侵案了,她后悔的是没人帮,使报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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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充一句。实际上如果桑兰报性侵案能成功,桑兰可以作为受害妇女办U签证。U 签证只给刑事重罪受害者。当然强奸罪受害者合格。U签证是可以转换成绿卡的。 桑兰知道这个法律。所以说桑兰有强烈的企图,希望性侵案能够成功立案,她将一举两得:既有赔偿金又得绿卡。对我没什么好处, 我怎会去“误导”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