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爱是偶同学兼朋友,大学死党兼roommate。后来去外省读研认识了他ex-LP。两人毕业后找的高薪高位工作,感觉他们一天到晚旅游,跑了至少大半个地球。大家都很羡慕他们,就是只羡鸳鸯不羡仙的那种。
再后来有孩子了,麻烦就来了。两人工作都忙,于是孩子就成了热山芋。哪家父母不喜欢自己的孩子,可有时工作家庭很难两全。尽管他们把父母弄过来轮流值班,但为了些小事,有时是小孩,有时是父母,仍然会引起争吵。每次争吵,老爱都会被贬到客厅里睡觉。
再后来,老爱就住在客厅里了。据说在重温了一段大学生活后,老爱在一次公司的after hour drink-up 派队上认识了一女的,去ONS开了房。
去开房也就算了,出酒吧上出租车偏被LP的同事看到了。
看到就看到了,同事还向LP告发了(极度BS该同事)。
LP知道就知道了,还向老爱严刑逼供了。
逼供就逼供了,老爱还招了。
再后来,就离了。
故事告诉我们:
千万不要和ONS的上同一辆出租车。
对自己和别人的谚语都要打死偶也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