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加拿大15年多了,除了头两年打工,上学外,之后找到了好工作,从此13年多,平均来说我一个人每个月被扣掉的税是2000略多一点。如果我年底把退休金限额买完的话,交掉的税款可以退回约5000左右。所以加上省税一年我一个人要交掉2万多的税。
我和老婆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都在加拿大出生。本来呢,政府有至少两笔钱给小孩的,一笔叫做“Child Tax Benefit“, 另一笔叫做”BC Family Bonus“,可能还有其它的,但多年没有也不知道还有什么了。 我们除了在加拿大的头两年有每月大约250元的福利外,过去10多年,没有得到政府一分钱的福利。但两人加起来交的税每年超过3万5千。还要自己买完所有退休金的限额,不然还要交更多的税。
我就纳闷了,不是说”Child Tax Benefit" 吗?我们有“children”,怎么一分钱的“Benefit”都没有?不是叫“BC Family Bonus” 吗?我们是一个完整家庭,怎么没有一分钱的“bonus”?
还有,我们每年都买满所有退休金的限额,这样下去的话,到退休以后,每年政府不需要付我们一分钱,就算它付任何的钱,我们取自己的钱时交的税也会比政府给的还多。这个政府太厉害了。是真正的“空手道”。
这让我想到了澳大利亚,我们15年前在那里,无论怎样,每个小孩可以得到每年5000的免税额,可在加拿大是没有的,除非你可以证明你花了钱请人看小孩才有。奇怪了,只要有小孩,无论花钱请人看小孩与否,家庭开支肯定要增加的,但加拿大政府不承认。大约3年前,这个政策总算改了,每个小孩每年有2400的免税额,还不到澳洲15年前的一半。我们8年多的损失怎么办?
再者说了,本来嘛,报完税后税务局可能会随机抽查的,这可以理解。可我们每年只要报有看小孩的费用,每年都被“抽查”!这是真的。所以我知道了,根本就不是什么抽查!结果呢,每次被查,至今没有一次有问题。
去年我在的公司重组,2月份我被解聘了,公司付了我一笔到当年7月的遣散费。我去了澳洲,泰国,中国旅游,回来后开始自己干,干得还不错(亏得我早几年就准备好了自己干)!到今年报税时,拿到手的钱比以前工作时多了不少,交的税却少了不少,时间还花得少了很多。当然要把财务做好。结果呢,久违的“child tax benefit” 又回来了,不多,每月一百多。
搞不懂了,缴税多的时候呢,没有福利,现在拿到手的钱多了呢,却有福利了。只能说,加拿大的税务政策是非常愚蠢的也是非常不公平的。分明就是不鼓励多劳多得。不鼓励诚实!
看不惯嘛,我去年申请并拿到了全家到澳洲的永久居民身份,随时都可以走了。
有以上同感的移民,可以联系我,我们可以向联邦政府发出“class complaint”。也许会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