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班里的学生每日记日记,第二天交上去由老师批改。严格来讲每天记的那个破玩意儿基本属于作业,跟大家平时记录阴暗心理的那种日记不是一个性质。当时学生写这种日记的常见套路是讲在生活中碰到了某某小事,在考验面前自己可以做好人也可以做坏人,但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自己最终做了好人。。。
现在记得当时写的一篇日记:说是在马路边捡到了五分钱,当时很犹豫,是揣在自己兜里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呢?当然,在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脑海里闪过了雷锋王杰欧阳海焦裕禄等光辉形象之后,作出了正确的决定,把捡到的钱交给了警察叔叔,并为自己私心一闪念而感到惭愧云云。。。
其实,记日记那天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了五分钱。不过那五分钱倒是没叫上去,最终变成了一根小豆冰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