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先生怎么撇得清

中央社15日晚间的新闻稿说王丹收了阿扁资助的四十万美金;王丹先生16日就发表声明说这与“与真实情况有巨大的落差”。落差在哪里呢?无非是,第一,国务机要费是中华民国的公帑,而非阿扁的私房钱;第二,庭讯之时并无传媒在场,中央社未向王丹先生求证即发稿,给王丹先生带来了“困扰”。于是,王丹先生很生气,不仅要求中央社发布更正稿,还要求监察委员立案调查机密庭的“泄密事件”。



乍看起来,王丹先生的要求似乎很正当,但细究起来,无非是想撇清与阿扁的关系,以证自家与扁家的国务机要费弊案并无关系。王丹先生究竟拿没拿那四十万美金,很明显已经不是问题。这一点,已经经由前外交部长黄志芳作证。据中央社的报道,王丹先生也坦承接受了黄志芳每笔二十万美金的两笔款子,而钱的来源他并不清楚。



中央社是正统老牌媒体,不论其消息来源如何,报道本身应该是可信的。众所周知,媒体有自己的“深喉”,尤其是中央社这样的老店,没有真凭实据的消息断不会乱发。如果非要受众做选择,投赞成票给中央社的,应该是大多数。而据《明报》的消息,王丹先生表示,国务机要费应该是中华民国政府的钱,不是阿扁个人的钱。这实际上已经证实了王丹先生是接受过这样一笔钱的。



王丹先生这一次大概是气昏了头,辩解起来有些不着边际,而且看起来记性有些不好。早在2006年,阿扁就向台北检方供称,国务机要费是用于秘密外交(包括资助王丹),而这些秘密费用难得取得发票,所以先用其它发票核销。阿扁要求法院传唤王丹先生作证的,其实就是那四十万美金真的是进了王丹先生的帐,而非他阿扁的荷包。2006年的时候,王丹先生就辩称他不知道那笔钱出自国务机要费,今次他仍然辩称不知钱的来源,但却又说“这是作为中华民国总统的陈水扁先生,作为中华民国政府的法人代表,代表中华民国向中国的民运人士提供的财力支持”。两相对照,倒是有些意思。



要明白王丹先生的不着边际,有必要先厘清国务机要费是怎样的一笔钱。按照台湾总统府单位预算所附之《岁出计划提要及分支计划概况表》所述,国务机要费系供总统依据宪法规定行使职权相关必要之费用。因为该费用与其它机关首长之特别费相异,除了无所谓可以比照特别费规定可以半数条领之规定、其必须全数检具原始凭证列报之外,费用审核权并不属于监察院审计部而是属于总统府内部权责。这里很重要的两点是,其一,国务机要费由总统支配;其二,每笔支出都须检附合格原始凭证才能核销。而扁家的国务机要费弊案,恰恰是因为某些秘密费用并无合格发票而代之以其它发票才引发出来。阿扁要王丹先生作证,目的无非有二:其一,证明至少有四十万美金的款项是没有发票而用于支持民运人士的;其二,为了减少国务机要费案的涉案金额,从而减轻其在该案中的贪腐罪责。只是阿扁的此番苦心却碰上了王丹先生的不解风情,不知道阿扁在苦窑里会不会因此踢翻了牢饭?



王丹先生的辩称,重点已不在是否拿钱,而在于拿钱的正当性,亦即这笔钱与中华民国有关,而与阿扁无涉;与陈水扁总统有关,而与扁家弊案无涉。王丹先生大概没想清楚,这样的撇清实际上是撇不清的,并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王丹先生不仅仅是一个中国的民运人士,而且至少还是一个倾向台独的中国的民运人士。而另一件王丹先生没有想清楚的事情是,经过此番风波,以后不论蓝绿执政,他大概都不会再收到来自中华民国的财力支持了。因为这一次,王丹先生表现出了他的失格、自私、不仗义,还有“有奶便是娘”的政治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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